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不是全部,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书面审理的刑事案件,二审法院才能决定书面审理,不开庭。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的二审辩护律师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是律师代理二审的基本工作职责及基本义务,必须完成。
二审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二审受托辩护的被告人律师必然违规,且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审受托的辩护律师不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极易使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及相关合法刑事诉讼权利受到损害。
辩护律师经过精准的事实、证据及法律的分析,最后形成的书面辩护意见,是维护和保障被告人合法辩护权利及刑事诉讼权利的有力武器。否则,无论是二审,还是一审刑事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存在将毫无意义,违背了刑辩律师代理案件的初衷,对于刑案当事人的损害将无可避免。这样的律师,不仅当事人唾弃,而且同样会遭到律师的谴责。
所以,二审受托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必须向二审***提交书面辩护词,无论是二审***决定书面不开庭审理,还是决定开庭审理。
二审法官不开庭,因为二审***审理案件大多都是书面审理,是法律规定允许的。
律师不交辩护词,律师为什么不交辩护词呢?当事人聘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逻辑推理能力为自己提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此时,律师没有提出辩护意见,那和没有请律师有什么分别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依法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律师在二审时不提交辩护词,法官会视为律师放弃辩护。二审法官会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材料进行书面的审理。
根据刑诉法236条规定,审理的结果有以下三点:
一、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但有的案件时依法应当开庭的,比如: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比如: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再比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除这类案件外,二审***可以书面审理,不开庭。
2、律师不交辩护词
有委托律师吗?如果有,那么应该向二审***提交辩护意见,不然,委托律师的目的何在?
3、案件的后果是根据案情和证据来判断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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