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负债跟家庭财产一样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能够证明该负债为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则未借债一方则不需要分担此债务。
也有人通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说起来这种方式并不可取!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除了高利贷、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能借给自己钱的往往是信任自己的人,人无信不立,失信于人只会让自己难以立足!
如果识人不清,遭遇了他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该怎么办?最高法《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就明确了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债权人如果发现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发生,赶紧***取措施止损!
谢谢邀请!
第一,如果是夫妻双方举的债,当然由双方偿还。这一点不应该有什么争议。如果对此谁“还有话说”,就不仅仅是矫情,而是直接耍无赖了!
第二,如果是其中一方单独产生的债务,又不能说明是用于夫妻双方生活所需;更或是背着对方而用于自己;或用于自己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或用于个人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则完全由产生债务的一方自行承担偿还义务。另一方完全不必承担!
第三,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主张者,必须提供合法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
离婚就是离婚,扯上债务没意思了。离婚是感情的事,债务是金钱的事,***归***。要是债务扯不清,婚就不离了,那很多人宁愿扯不清债务。法律上处理离婚案件,把债务裹在一起弄,本身就不合理。感情破裂进行离婚,可以离。但扯上债务,就另应按经济纠纷处理。真要没感情了,去民政局离,民政局管结婚就关离婚。债务***了,去***裁定,***只管经济***不管感情。很简单的道理。
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起诉借款人前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前妻,***也不会判决前妻承担还款责任。
有些人借离婚逃避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借款人为什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呢?是不是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部分都转移给前妻呢?如果是的话,借款人就存在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撤销借款人将属于个人部分财产转让给前妻的行为。
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长五年。
法不究过往:已经判了中途不可追加被告,要驳回重新受理,或重新立案***新的被告。两案合并不可能!而且有以下诸多问题:
①你能否证明,当初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开支。
②或用于共同经营生产
如果你无充分证据,也不会受理。
另外:祸不及妻儿,如果他的确没财产可执行,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他时间,给出他能力所能及的还款方式,协商还款比较妥当,而且效果最佳!要帐別怕少,别怕长,就怕停。聪明人都会灵活要帐。
谢谢邀请!我对这个问题浅谈以下看法:你们之间在借钱时是否有签署借款[_a***_]?
1,若是有签这个协议,您是否有证据来表明借款人当时的妻子是否知情?若您没有这个证据,您就不能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2,若是没签署这个协议,那么您就不能再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3,为何告了借款人后却执行不了?是借款人发生了意外而没有了还款能力,还是借款人耍赖不想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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