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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缺席案例分析

  1. 什么是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缺席怎么判?

什么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缺席怎么判?

缺席判决的含义: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状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缺席的判决结果:

离婚诉讼被告缺席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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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到场,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会直接判决,不予离婚。如果是的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第四次,一般的缺席判决并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会直接判决离婚。

扩展资料

法定离婚事由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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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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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列举了 14种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