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可以邮寄立案。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间或期日届满前已将起诉状、上诉状、各类申请书等材料交邮的应当视为法定期间或期日行使了相关诉权。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接受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间或期日提起讼、上诉、申请执行复议、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的,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经审査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二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疫情发生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仲裁时效、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事宜与诉讼时效中止问题的规定相同。
如果因为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法提起仲裁,当事人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如果是仲裁机构无法在法定的期限内审理,仲裁机关可以延期审理。处于仲裁程序中的过程不同,会有不同的救济方式。
现在法院、仲裁机构都在上班,甚至一些***、仲裁周末都在上班,所以,诉讼时效是否会受疫情而顺延,有待商榷。但是,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所以建议与管辖你案件的机构取的联系,通过邮寄或网上立案,将时效中断,以防发生争议,过诉讼时效,损及自己利益。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因疫情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构成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主要包括:(1)当事人因被确诊为***肺炎而住院治疗,无法主张权利;(2)当事人因属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而被隔离观察,无法主张权利;(3)当事人因***防控疫情而***取了封路,封锁居住区域等措施,无法主张要权利。(4)当事人因其他与疫情有关的障碍导致无法主张权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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