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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法律规定

  1.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这个事儿好象很多专职律都搞不清楚因为里面变数大多,比如,一审规定三个月结案,是从案件法院起算呢?还是分到审判庭起算呢?或是分到承办法官起算呢?法律还规定很多遇到什么情况可以经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情形!作为被告人或近亲属,没有必要将这事儿搞清楚;一,不可能因为超过审理期限无罪放人。二,不可能因为超过审理期限提起上诉。三,羁押期间宣判后可以折抵刑期。这三个因素足以让被告人或近亲属不去研究刑案审理期限问题如果备考人员,可以放心,刑案审期规定不会上考题,(因为法律规定本身很滥)!

生活中,意识里感觉:证据确凿,人证属实……或庭内外调解协商、赔付一切顺利,特事特办,快十天半月,略慢二三月很快结案;要是证据、证人、证言难解真伪,分歧、矛盾过大或尖锐……任何一方,调和,判决感觉难以公正满意,上诉、***、申诉,二三年或更长的也有……

很多当事人我们刑事案件一审多长时间会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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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通常的回答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会在案件到***后,3个月内开庭,3-6个月内宣判,但是有特殊情况。今天我们详细谈一谈一审期限问题:

首先,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但是实务中,我们办理的刑事案件却极少有在2个月甚至是3个月内宣判的。其原因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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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因为案情“重大复杂”(主要表现为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1.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二种是案情本不“重大复杂”,但因为***、法官忙、手上的案件多,不能及时开庭、写判决书,所以案件就“被”重大复杂了。

此时,***就会按照下列规定来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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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上述“四类案件”之一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尤其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可谓是“万金油”,***可以随时出具文书予以说明,从而延长3个月审限。)

谢邀!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