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帮他还房贷?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啊,不明白你这个中介合同是怎么签订的。
如果你是为了等满2年或者满5年,这段时期的房贷也应该是原房主还的,不过之前中介应该用的你首付款去还掉了他的抵押贷款,如果你的首付不够他还抵押的话,他可以选择垫资还贷,和你半毛钱关系没有。
如果你们的买卖合同有约定过户前的房贷由你还那是另外一说,具体看你们合同条款。你一定要确定你所签订的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
按照法律来说是不合法的,有些地方中介为了规避房屋交易年限上的问题想出的违规操作。
但无法网签,不受法律保护,卖房者可以随时解约
这样对你的风险会比较高啊,相当于你现在是在给人家原房主在还贷款啊,房子不是你的,权属也不是你的,如果现房东出了点事情的话,会有说不清楚的情况,而且会牵扯到与子女和相关继承人的官司,二手房最关键的就是产权过户,如果有贷款的话,你可以先在协议里写明相关事宜,然后由你来替他先还完贷款,这部分钱算作房款,然后通过银行或中介公司来做二手房贷款,这样你就可以做自己的贷款了。
流程是先签协议(支付定金),结清原房主贷款(相当于付首付款),产权过户,办理转移登记,等待发证,办理买方银行贷款,办理买方他项权证抵押,等待放款到卖方手里(放款后双方交易结束),买方还自己的贷款,交易流程结束。房子也是你自己的了,贷款也是你自己的事儿了。这样是标准的二手房交易方法,如果不明白的话可以咨询当地的二手房品牌中介公司,全程都会给你办妥的。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因为现在有很多暂时未下不动产证的小区,低于市场价,又便于出售很多都是接着业主按揭的方式来交易的,这种房子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这种交易是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风险也是可控的。因在买卖二手房时会签《存量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有一定的约束力,只要在后期双方协商好,待不动产证下来的时候再去房管局完成过户交易就行了!
感谢诚邀为您答疑。希望我的分享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您买的房子要到不动产管理中心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样您才拥有其所有权。法律才会保护您的权益。
仅仅签订买卖合同,存在以下风险:
1、您不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原房东还可以处置。
3、您白白的交房款,情节严重血本无归。
要避免上述风险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询问房子有没有抵押或租赁
2、尽快完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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