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债务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是“法庭调解”,可以由一方承担。但是这类“协商结果”往往不被债务人认同,法院在执行一方债务的时候也会“带着”另一方。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承诺”愿意承担所有债务的一方往往都是“言而无信”,之所以愿意承担所有债务,就是为了“快点离婚”,而女方听说对方承担了债务,也就答应协议离婚了。有这样一件离婚案的“受害者”:一位女教师,靠“打拼”买了两处房子,可是丈夫在“打拼”中欠了好多钱,而且丈夫有了外遇,更让这位女教师欲哭无泪的时候,丈夫提出了离婚。于是丈夫和他协商,房子归没人一处,孩子归女方,抚养费3000/每月,145万元外债归丈夫偿还。就在离婚的半年后,这位女教师接到发现的电话“传唤”:明天早9点到***去一次。原来是前夫没有如期还款,被人诉讼到了***,由于该欠款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所以牵扯到了她,她被列为共同被告,这还不算,“分到”自己名下的房产也被人家做了保全。到头来还是承担了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离婚时承诺完了之后,都不去做,都认为“离了就没事了”,其实不然。共同债务不是因为婚姻的解除就可以“解脱”了。所以,最好在对方承诺单独偿还债务时,能一同找到对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一下,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乙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孩子上学。父母有病。楼房装修。等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你既然有这个想法。你的钱去了哪里?吃饭穿衣量家当。没有荷叶不包那个粽子。你现在离婚了?老想着把债务推给对方。你这人太不厚道了。做一个男人必须有担当。女人跟着你不容易。你多承担的债务有什么大不了的?用于赌博。股票。理财。开公司。造成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一方个人承担。
夫妻一方借款,或以此借款获得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法律中,规定该借款为夫妻共同承担。
那要看你结婚时是有资产的还是负债累累的,即使是负债累累,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你的原因大,还是对方的原因大?当然这只是双方理性有担当,愿意商量的情况讨论的,如果协议不成,就只能从法律上裁定了。
负债二千万,后来离婚了,怎么办?本着责任和利益对等的原则,看这二千万是怎么形成的。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做生意赔的,那这个亏损额应该二人均摊;如果是用二千万买了固定资产,那要看离婚时那些财产落在了谁的名下,债务跟着财产走。如果没有上述分析的那么简单,就只好求助于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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