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无固定劳动合同,无固定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确定无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它在条件上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第一点就是劳动者必须在用工单位工作年限满十年之后才能跟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或者就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满一年,用工单位仍然不与其签订任何正式用工合同的也可以视为无固定用工合同。
无固定用工合同的最大的好处并不是自由而是在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需要按用工工资的双倍经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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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没有具体约定期限的,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也有相应的利弊。那究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这样来看,说明你们公司还是比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只要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单很多公司却刻意躲避。
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但公司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机会不多。常见有这些:
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这个弄不好就是违法解除,公司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这种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还有就是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等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公司来说,除了劳动合同到期比较简单一点,其他的对于公司的取证要求非常高,很多公司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很多公司害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一旦签订了,连唯一容易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选项也没了,剩余的,稍有不剩就是违法解除,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就比较悲剧了。
有人开玩笑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是签订了“终身卖身契”,其实这时错误的理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可以全部是有利的。
一、员工依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辞职,主动权在自己手里。
这是对劳动者的基本保障。
一、签订了固定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固定,双方有了依据。
二、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三、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才可以交纳社保金,享受退休待遇,能够办理退休手续。
四、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交纳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出了工伤事故有保障。
五、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补偿金。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员工有重大***行为,否则企业是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员工却具有随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
以前我们常说国企或事业单位是铁饭碗,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企业的铁饭碗。
正常情况下,一个员工与企业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3次就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在企业工作10年以上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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