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没有什么结果。
当事人撤诉,最高兴的应当是法官!
撤诉的话,***只要出个裁定书即可。如果当事人没有撤诉,那要按正常程序开庭审理,出判决。不说当事人对于判决是否有意见,那法官的工作量肯定是少不了。出个裁定书则简单多了,可以说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对于当事人来说,撤诉之后并没有实质性影响。最直接的影响,损失诉讼费。按规定, 撤诉的话诉讼费减半收取,那原告要承担一半的诉讼费用。如果官司全部胜诉,主张都得到支持,那诉讼费是由对方承担。这方面来说,算是损失吧。
撤诉并不影响当事人后面继续通过诉讼来维护权利。今天撤诉,后面无法解决,仍然可以继续向***提***讼。这时候的诉讼,有一个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按规定,***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情形。从***裁定书出来之后,继续起算诉讼时效。
一般来说,***后撤诉是比较少见。毕竟如果能够解决,双方也是要求通过***出具调解书,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麻烦。如果撤诉,后面再出问题,仍然要诉讼,徒增诉累。而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后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当然,如果对方已经全部履行义务,那自然是撤诉处理。原告选择撤诉,那基本是认为案件败诉的可能性很高。特别是败诉,还有可能涉及一事不再理问题。撤诉之后重新梳理,更加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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