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严格来讲,被公司辞退,与你是否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直接的关联。
很多人可能会误解,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永远不会辞退,其实是上现在早已没有所谓的铁饭碗。如果你工作不努力,或者不符合公司的要求,依然是有可能被辞退的。
只不过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无论辞退的是固定期限员工,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都要有辞退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而随意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如果劳动者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那么无论你属于哪种合同都是有可能被辞退的。
所以不要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永远不会被辞退。关键是要看公司辞退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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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被辞退没有直接关系,相信公司也不会因为你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而辞退你,必定是以其他理由来辞退。
如果遇到被辞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应对
1、弄清楚公司辞退你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公司要辞退员工,一定有原因,作为员工务必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注明辞退原因和依据。只有知道了具体原因,你才能有效应对。
2、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一共6项,将公司辞退理由和上述6项条款进行对比,自己判断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3、分情况来看,如果你确实违反了这6项条款之一,公司也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那说明公司辞退你是有理有据,是合法辞退,那就坦然接受现实,重新找工作。如果公司辞退的理由不成立,或没有证据证明你的过失,那就积极争取自己权益。
4、收集证据,一是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发薪凭证、社保缴纳清单等等,二是公司辞退你的反向证据,也就是能证明公司辞退你不合理的证据(此项证据尽量收集,实在没有,也没关系)。
5、和公司谈判协商,这是争取你权益最快的捷径,不要一开始就申请劳动仲裁,尽量协商解决,拿到你的经济补偿金。
6、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有劳动部门组成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一般也会积极处理。
首先,按照劳动法和合同法,签合同必须有时间限定,公司方主张几年,劳动者若同意则协议成立,然后签合同。也有已经签了十年以上经公司决定再签无年限合同的,这是指永久性合同。不知你说的无时间合同是哪一种,如果是长期永久性的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当然前题条件是你无过错)。如果不是永久性的合同,没设定时间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公司欺骗劳动者,属于不合法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纠正并按相应工作年限赔偿基本工资数额。如果是长期合同公司强行解除,要求赔偿相应工作年限工资额外,还要求预交今后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劳动局监察部门解决不了时,可到当地县以上法院起诉,要求上述赔偿。
你的问题有点被动,想要得到补偿有点难度,你在哪里工作了七年,一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个不是某一人的错,应该双方都有错,也可以认为你是默许的,愿意的!
怎么长时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也很可能会认为你是自愿,认可的,可以不[_a***_]调解此纠纷,如果你有确实证据,证明企业老板故意不给签合同,不是你的错,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能拿到补偿金的希望就很大!
最好找个机会和老板好好的谈谈,好言好语能解金腰带,怎么多年了,人情没有,事实在,功劳没有,苦劳在,求老板看多年老员工份上,按国家政策标准给于辞退补偿金,大多数老板还是会同意的,千万要智取,不能乱来!希望你好运!谢谢!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私企工作了七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是否能要补偿,首先你工作这个企业的操作,根本不按劳动法,不知道是企业的人事不懂劳动法,还是企业故意这样为之,企业这样操作是要经济补偿给你的,肯定是可以要补偿的,但辞退分几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的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的仲裁时效期是一年(从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所以不签劳动合同的每月双倍工资补偿,估计过了时效期,这项诉求得不到支持。
但是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你这家公司劳动合同都不签,估计社保也不会买,如果不依法购买社保,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同时,不买社保的,可以要求企业给你补缴,并补缴不了的,要求企业给你补偿,社保方面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的社保局。
二、辞退分为四种种情况
1、过失性辞退,如果出现以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签劳动合同、又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通常就是要求提供劳动合同,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能提供在该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明资料,比如打卡、上班工位、和老板(主管)就劳动***的相关录音、录像资料,均可证明为具有劳动关系。
在证明了劳动关系后,因有劳动关系而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首先,留存好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次,携带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在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以及其它经济补偿:如加班费,辞退补偿金等
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双方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承担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完全一样的法律义务。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国家机关认可的证据,如何留存行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留存哪些证据?
第一,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证据;工作证、出入证、厂牌、工资发放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证据。这一类证据的真实性没有问题,主要是注意关联性。例如,工资转账记录需要留意支付的主体是否是单位的账户、工作证需要留意是否有公司盖章等。
第二,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的证据;电子邮件、QQ联系记录、微信工作群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时必须得确认这些电子数据的使用主体是谁。例如,电子邮件必须确认是单位或高管等使用的主体,如果不能确认使用主体的,就不能单独的作为证据,对方也容易否认。
第三、主动取证形成的证据;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等包含有劳动关系的录音、录像。这类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在实务中这类证据的证明力是很高的,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录像的主体对象必须是用人单位高级别的管理人员,防止录音、录像之后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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