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诉讼费是多少,这个费用他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他是根据你的案件来定的,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到300元。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那就需要根据财产多少来定,财产在不超过20万元总额时,不另外收费,财产超过20万元总额的,对超过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来收取,看清是超出的部分。
第二,诉讼费由原告先交,最后如何承担缴纳,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不确定哪一方完全胜诉,或者哪一方完全的败诉,因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家庭、子女的态度,以及引起纠纷的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合理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在离婚案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是残废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三,是确实需要免交诉讼费用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案件,人民***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是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活经营难以为继的,二是属于国家规定优待安置对象的,三是确实需要减少缴纳的其他情形,人民***准予减少缴纳诉讼费用的缴纳比例不得低于30%。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案件,人民***应当准予缓慢缴纳诉讼费用,一,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二,是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况, 当事人请求人民***提供司法救助,应当在***或者上诉的时候,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为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立案时应当准许当事人延期缴纳诉讼费用。如果对方当事人败诉,诉讼费由对方当事人交纳,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如果胜诉,可视其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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