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不能论年龄大小!都要依法严惩!否则别有用心者就会钻法律的空子,就会扰乱人心,祸乱社会治安,欺压善良,挑战公序良俗,让老百姓时时处于人心惶惶,不得安宁!老人倚老卖老,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殴打公交司机,威胁公共安全时有发生,十一二岁的学生纠集恶少欺压霸凌学生层出不穷,给社会,给家庭,尤其是善良无助的贫困学生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不安!
校园欺凌没有国界,其他国家也有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到校园欺凌,很多家长的心都悬起来了,担心自己的子女会不会遭到其他同学殴打,校园欺凌的发生,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直接的关系。
12月8日下午3点多,肇庆广宁南街镇商业步行街附近,有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小学生跪在一个楼梯口,一个穿着校服的初中生手持棍棒,对他进行谩骂和殴打,不时发出嘻嘻笑声。***的视频流传到网上后,公安机关迅速调查此事。因为他们都是12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对***者进行了严肃训诫,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抚慰。
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呢?
第一,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严格管教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不惹事、不怕事,不要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不与同学拉帮结派,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遇到有其他同学欺负自己时,要想办法向周围人群求助,比如向人群多的地方跑去,请求他们帮忙和报警,欺凌者也是欺软怕硬,一旦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他们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学生受到欺凌时,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激怒对方,要沉着冷静和有智慧。事后一定要告诉父母和老师,不要因为害怕而默默忍受。
第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生命安全、人格尊严和法制安全的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时间,规范学生的言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防微杜渐,有效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学校定期召开法制安全讲座,法制副校长往往是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兼任,请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以案说法,以亲身经历说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学校要建立防欺凌***长效机制,形成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学校要主动发掘、快速处理、警校共育和重拳出击!坚持“预防为主,整治为辅”的原则标本兼治,有效预防校园违法犯罪***的发生。
***回放:
2019年12月8日,广东省广宁县。一名12岁的小学生小李跪在一座楼房楼梯间的平台上,正在被另一个12岁的初中生小董训斥。初中生小董边训斥小学生小李,一边用一根白色的棍状的器物朝着小学生小李身上胳膊上敲打。小学生小李只是不断地点头,咬着牙,用手捂着刚刚被打过的胳膊,显得很痛苦。用棍子敲打之前,还有用脚踢了一下的动作。被打者小学生小李只有认错和抚摸挨打的部位,不敢有丝毫反抗和躲闪的举动。
目前,涉事男生已经被警方进行训诫。由于该男生才12岁,不到14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涉事原因,警方也已经公布,原因是小学生小李前不久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传了一段***,引发与初中生小董的矛盾。至于上传了什么东西,警方未做详细说明。
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像上述如此恶劣、在网上引起极大震动的校园欺凌***,也动用了警方,但是,处理结果很难让人满意,而且也无法对暴力欺凌同学的坏孩子起到惩罚和震慑作用。对于不到14岁的孩子欺凌同学,警方也束手无策,只能是“训诫”一下。即便是他们犯了杀人的罪行,也一样会无罪的。
由于惩罚不能到位,势必更会助长不法青少年欺凌同学的行为。他们因为知法而更肆无忌惮。
惩罚的力度必须大,至少应该大于所犯的错误。当惩罚的力度过小,特别是远低于所犯的错误的时候,犯错者就会不惧惩罚。
打个比方,***如犯错获得的收益是100,抓住后惩罚的力度是50,那么,你的惩罚就不能使犯错者形成震慑。***如惩罚力度变成了200,或者300或者更多,那么,你的惩罚就会起作用。
前一段,有篇文章,是个母亲,谈教育孩子,说不能光教育孩子善良,不能光教育孩子讲道理不动手,要学会保护自己。举了个例子,说自家女儿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打了,母亲问,是不是你欺负别的小朋友,小朋友才打你,女儿说不是,他欺负我,枪我的玩具,还打我。母亲说,你在幼儿园不能欺负别的小朋友,但是,如果小朋友欺负你,打你,你不要怕,要打回去,打不过也要打,然后告诉老师为什么,下次他就不敢欺负你了。所以,在处理孩子们的问题中,也应该是 人不犯我我不***,人若犯我我必***。不能太逆来顺受,要不然永远是被欺负的对象。
明明犯下成年人都难以下手的残忍暴行,最后竟然不能被绳之以法,实在让人义愤填膺。如今青少年的心智发展非常迅速,原有的违法处罚和刑事责任年龄早已经不合时宜,法律已经有了很大的滞后性。因此,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刻不容缓。
据报道,在一段广为流传的***中,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生跪在地上,而在他的面前,有人拿着一根棍状硬物,***地往他的右手臂击打,在男生忍痛之时,他的左腿、左手又各挨了一棍,被打男孩哀叫连连、惨不忍睹。
更让人义愤填膺的是,***者作出如此丧心病狂的暴行,仅仅因为未满十四周岁就未受处罚,仅仅被警察叔叔训诫一番就和父母回家了。于是,被打者身心重创,***者却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这种局面会让被打者产生法律不会给他讨回公道的失望念头,会让***者树立“年龄不够可以随便犯罪”的有恃无恐的心态,实在是荒唐至极!
所以,降低违法处罚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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