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言上有事务律师和讼务律师的分法,这个题主已指出来了,现在主要问题是题主的提问意思,按我理解是在问新加坡在律师资格证分不分事务律师和讼务律师两个律师资格证,这个问题我不态清楚。就我所知,事务律师和讼务律师都是律师,和民事律师与刑事律师及经济律师一样,都是律师。同是律师,专长不同,这些都是以律师专长来区分的。从名称可知,讼务律师善长出庭为委托人辩护,但在辩护前需要准备大量的资料,收集这些资料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讼务律师有更多的时间去做给委托人辩护的工作,不要把时间耗费在准备资料这些事务上,就把这些事务分绐其他律师做,专门做这些事情的律师就叫事务律师。如果没人帮讼务律师做这些事情,讼务律师只能自已来做,如果把资格证分开,感觉上存在问题,但没有调查就不能乱说话,所以我只能说不知道。
谢谢邀请。
我在网上查过相关知识,应该是不分的。美国也是不分的。只要是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都是可以出庭的。
关于具体有哪些区别?这个可以查阅相关资料。非常抱歉,无***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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