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在那搞笑的四条请求以后,我就不怎么想评价,因为人心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能够让你吃得起饭,你又想要房子车子媳妇然后再要社会地位。
而张玉环也是这样的,四条满足几条后,房子也修,社会保障也给,赔偿款项却飙升好几倍。这是什么道理,近几年错判冤案的从来没有这么高的款项赔偿。
首先杀人犯到现在都没找出来,张玉环要款项的背后,是被害人家庭早就不想在追凶,何其的悲哀。
再者这是纳税人的钱,两千多万,真要是给了很多人都会觉得这笔钱给的过多。因为评判补偿是有标准的,这个不是张玉环和律师想赔多少就能赔多少的。
张玉环现在除了两个儿子需要扶持,还有老母亲需要照顾,真的没有什么牵挂。拿出这笔钱去扶持儿子们么,轻易的得到和暴富都只不过是悲剧的开始罢了。
还不如维持最开始的款项,在这个时代里还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农民杨玉环打二十多年工,能挣这么多?
你对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元该怎么看,他该得到这些赔偿吗?感谢好友的提问,下面说一点个人的观点,
一,我看到有网友,对张玉环的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元,这个问题很有看法?我在此说出我的看法,其实,这问题很简单,要是公道,那就打个颠倒!不就完了吗?你认为赔偿款要多了,就让他去尝尝当年张玉环的味道,能坚持到27了,也给他2234万元的赔偿款,就是了!就这么简单!大家可不能用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心态去看问题的,我们大家非常需要对张玉环全家给予道义上的同情和支持的!我们不能在旁边说风凉话,和害红眼病的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有文明进步方面的质的飞跃!
二,这只张玉环申请的标底数目,到最后是由法院依照现今的国家赔偿条款来判决后才是真实的赔偿数目的!我们不要多纠结的好!我们一定要相信国家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公正性才是的!我们不能对什么都持怀疑的态度,那样的话,你自己生活的也会很累的!我就回答到此,欢迎大家批评,谢谢!
2234万的数目可不是小数目哦,说真话。
张玉环的冤案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一下子那么多的钱可不是开玩笑的说说,这钱来自辛辛苦苦的纳税人的钱,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但是一分一毫都用在刀刃上,张玉环的无罪开释并非等同彻底的无罪,当时他也是和案件有关联的,所以造成如今这局面。
话说相同比之前的冤案张玉环的申请的赔偿金额的的确确令人刮目相看,一下子两千多万就是正常普通农民一辈子打工也是不可能达到五百万的。
张玉环申请的这钱据了解分成五部分:
看完这些金额实则很难理解,真的必须要赔这么多吗?和以往的冤案对比数额一下子也翻太多倍了。
还有***已经帮忙修他家的房子以及办理医保等各方面的***。
这从某方面来说***也在努力修复,但是请不要将同情划分为理所当然的等同。
纳税人的钱应该被合理的利用,给予更多困难,急需解决燃眉之急的人。
对于张玉华申请的国家赔偿金2234万元,他该不该得到如此高的赔偿呢?我个人认为***如他真的是无罪的话,他应该得到相应的国家赔偿金,但金额应该不会高达2000多万,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有两项:
据有关报道:9月2日,张玉环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侵***身自由赔偿金1017余万元、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余万元、近27年来伸冤合理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共计2234余万元。
令人瞩目的是索赔侵***身自由赔偿金高达1017万元,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高达1017余万。
其他项的赔偿金尚且合理,但这两项数目尤为多,我想***如他真的是无罪,***最终在这两项的赔偿金额上,绝不是按他提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据有关专家认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大约在十万左右,所以这一项跟1000多万相差的距离太远了。
我们纵观之前发生的一些案件,可以发现,往往被冤枉的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金,所提的金额数量都很庞大,但最终实际能拿到的金额数量不多,相差有时是十倍。
因此,张玉环该不该得到2234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将由***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评估之后,才会做出最后的裁决。
当然,这些国家赔偿金最后能否拿到手还必须立足于张玉环是无罪的,他不是***邻居两个小孩的凶手,***如有一天找到了相关证据,证明他仍是***孩子的凶手,我想他也没办法拿到这笔国家赔偿金。
我们支持受冤枉的人,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我也反对不视事实根据而漫天要价的行为!
张玉环反攻倒算可以理解,但狮子大开口的行为,让国人情何以堪?让为其改判的法官如何面对全国人民?国家的钱,分分厘厘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你拿得走?吃得下?不耽心被2234万压死,就不怕被人民的唾液淹死?!
张玉环于9月2日上午向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共计2234余万元。
作为建国以来被无罪释放,羁押时间最长的张玉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合情合理。
张玉环申请赔偿主要包含五方面:赔偿侵***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此外,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无人愿意用27年的自由换取五百万或一千万的赔偿,太低的赔偿金不能体现正义的价值,无法抚慰冤狱所造成的创伤,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因此请求按照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
当然,相关申请有法可依,但也并不是说张玉环申请多少就是多少,还需要江西高院审议,最终得出具体的数额。
这个国家赔偿申请的数额,我相信超出了绝大部分人的预料,也包括我。
最初的时候,就有专业人士计算过张玉环可申请的国家赔偿数额,当时预估是在七八百万之间。
由于羁押时间太长,所以张玉环和其代理律师,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按照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申请。
除了常规的申请项目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精神赔偿。
我是这样看的,9月2日提的赔偿数目是经过律师[_a***_]专业人士深思熟虑的。这就好比做生意砍价钱,宁可把人要跑,不能要少。
一个人来买这件商品,老板的底线是卖100块,客户就想着还价,可能只能给你五六十块。老板转念一想,这得多要点晃头才能卖到100块。于是再有人来问价钱,老板就会说170块。
最后的成交价,有可能150或者120,那么老板的心里价位100块就有保底了。
张玉环所要的2234万元赔款,也是申请国家赔偿之最了。
他的赔偿计算方式可以说是达到了人的想象极限,真能如他所愿,那么该案的代理律师可谓是名利双收呀。
参考以往的赔偿案例:
1.刘忠林,羁押9217天,申请赔偿1,667万,最终获得460万。
2.金哲宏,羁押 8452天,申请赔偿2100余万,最终获赔468万。
3.陈满再,羁押8437天,申请赔偿966万获赔275万。
他们中精神赔偿最多的是金哲宏 ,200万。他在关押23年后得到无罪释放出去后双腿闭合性损伤,要拄双拐走路。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9月2日,张玉环正式向江西高等***提出2234万的国家赔偿金。首先个人还是支持他申请国家赔偿的,因为毕竟他是被无罪释放了,虽然释放过程不是真凶现身,未能完全还他清白。但二十几年的牢狱生涯,确实给他和家人带来太多的苦难了,这些创伤不是钱能够衡量的。法律有错误的时候,就应该及时更正,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总结: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个人认为这个是他的权利,无可厚非。法律错了就要及时更正,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至于申请赔偿数额的多少,法律会有自己的标准,也不可能完全依申请者的要求。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除了为自己今后生活和家人考虑之外,最大的渴望,就是想从获取国家赔偿的过程,来还自己一个清清白白!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雨畦观点】2234万,看到这个数字之后,我特意看了一下他的委托律师,果然跟之前的申诉律师不是同一人。我在想王飞律师为何没有代理了?如果他在,可能不会索赔2千多万。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公益”律师该要的数额,这无疑有点过分了。
该律师声称,赔偿金额应按三倍计算,正常赔偿的标准是按每天346.75元计算,而该律师则按346.75元*3(1040.25元)计算,没有这样的先例,这也不符合法律的标准。无疑是为了借助舆论的压力来为他律师生涯增添一笔光辉。我认为是不妥的。
吴春红案16年,***赔偿262万元,张玉环案27年却索赔2千多万元。虽说多少钱也无法换来自由,也无法弥补这么多年的伤痛。但是,法律终归是法律,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不会因某一个人而动摇或改写,否则人情大于法的口子将会犹如洪水猛兽般,一发不可收拾。
我觉得赔偿金额仍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谁也不能例外。当然,当初渎职的行为需要清算的,刻不容缓。但是,国家赔偿是有严格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不容有太多的无理。否则,对于法治的发展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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