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事务所 > 正文

成都蒙律师事务所

  1. 我们是否应该抵制有劣迹的艺术家的作品?

我们是否应该***有劣迹艺术家作品

应该***。

以前写过一篇“驳五常”,文中观点供题主参考。

张五常认为:“伟大的艺术家的作品与其被污染的人格没有关联。”以降清的明朝官员王铎为例,说明投降敌人,依然可以做衣食无忧的书法家,而且是大书法家。

成都蒙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张五常对艺术的理解还只停留在美的形式层面上,认为好看的字就是书法,是艺术;写好看字的人就是书法家、艺术家;中国人对美的理解与西方不同——“美:善也”——3000年前的中国古人就把人的外在美与实质美做了区分,并明确了美的最高等级——人心的良善。以这个古老而时尚的标准看,一个投降分子的心是离善的距离太远了。王铎的字并不是唯一,能写出王铎书法水平的人很多,但是能称得上书法家的,绝不会包括王铎。原因很简单:他心术不正。漂亮的女人很多,但品质低劣、居心险恶、唯利是图的漂亮女人就算不上“美女”。艺术品亦然:形式上、表面上漂亮的作品不计其数,但它们的作者并不都能称作“艺术家”,艺术家是有优良品质支持的、艺术品的作者,是有伟大人格支撑的艺术创造者。

二、五常不明白政治与艺术;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含蓄的话表达我对张五常的反对。

艺术在和平安康的年代是表达艺术家个人感情、观念。但无论何种年代,人类总是处在某个利益群体或个体中的。比如:是某国家的一份子,某组织的成员,某球队的支持者,某宗买卖中的甲方乙方……在人类活动中,包括性生活,都是有利益争执的。一个人,一个艺术家总要归属于某一个利益群体,艺术语言就是为自己所在的那个利益群体行使话语权的。好了:王铎从一个利益群体叛至另一个利益群体,他的歌颂旋律却没有变。他从鸟的群体逃至兽的群体,前半生说过的,自己是鸟类,赞美鸟类的话顷刻之间就变了。他后半生开始说自己是兽类,并且赞美兽类去了。如果有成为鱼类的必要,他必定又会在来生说自己是鱼类,并且赞美鱼类。伊索不是中国古人,但他识得人性中的丑:为私利不断变换身份——蝙蝠人格——花言巧语、口是心非、欺世盗名。伟大的艺术作品怎么可能归属于这等品格的作者呢?

成都蒙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王铎不是艺术家;

王铎的字不是书法作品。

人的品德和艺术作品其实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比如说,长的好看的人就不会做坏事吗?长的丑的人一定很坏吗?世上没有不犯错的人。要是犯错的人会把错显现在脸上的话,哪街上几乎都是蒙面的人了。所以人是人,作品归作品。而优秀有价值的作品,永远都会被世人所认可的。

成都蒙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家母鸡把鸡屎拉在了厅堂里,我是否应该把它之前下的鸡蛋全部砸掉,并且从此之后再也不吃它下的蛋了?

“劣迹”归“劣迹”,鸡蛋是鸡蛋,它下的蛋并没有因为它随地大小便的“劣迹”而丧失营养,蛋白质、卵磷脂和钙一样不少,煎炒烹炸后一样喷香扑鼻、美味诱人。———我才不会***它呢,相信你也不会。

同样的道理,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其价值不会因为他人生的一次或多次过错而变异为***病毒。我们享受他的作品,又不是参与他的人生,为何要***呢?

再说了,何为“劣迹”?在不同的历史、政治、文化背景下,对道德和犯罪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致的,比如鸡在家里面拉屎这件事儿,放在城里算个“劣迹”,放在乡里也许就不算个事儿。

如果以当下的“劣迹”标准来衡量,把古今中外的诗人作家大文豪随便提溜几个出来,都堪称“劣迹斑斑”。

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据说生性风流,家中妻妾成群尤难过瘾,时常光顾花街柳巷。长期的放荡生活,导致他刚到中年便力不从心。据北宋陶谷《清异录》里记载,韩愈为延续自己的这一项“劣迹”,不惜铤而走险,滥用“壮阳药”,最终中毒而死。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保尔,因为出轨、家暴等广受公众关注。有媒体评价到:“除了文学写作,奈保尔就是一个魔鬼。”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作家里的天才,生活中的混蛋。

文学艺术家以外,还有更多的音乐艺术家、表演艺术家等等,家暴、酗酒、***、出轨、***、性侵,凡此种种,有几个敢保证从自己身上找不出来一点点劣迹?

如果他们的作品都要***,估计我们能享受的作品剩不了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