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电镀工,是特殊工种有毒有害的工种,与单位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如果裁员,我这种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法律上哪里有依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而不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60岁的法律文件?
谢邀
1、若公司通过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后面讲的经济赔偿标准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署书面终止协议,拿到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2、若你有过错,比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予以补偿。
3、你没有过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违法解除。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只有发生以下情形才可以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谢邀!
关于公司的裁员,有合法裁员与违法裁员之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第一,如果您能够就解除合同一事与单位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不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是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必须要裁员的,那么单位依然可以裁员,并且按照前面提到的标准给您补偿。
第二,如果单位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生产经营面临严重的困难并且又没有与您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说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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