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再去人社局!
本来调解协议就是为了节约司法***和双方当事人的时间而设置的环节,是为了快速解决双方的矛盾。既然现在厂房不履行这个调解协议,那就回到了原点,人社局仲裁委继续来裁决这个案件。也就是说,需要当事人继续在人社局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时间的,一般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大约都在60日至90日期间,你的案子已经仲裁三个月了,也快下来裁决书了,另外你本人或家属多去咨询,或催一下,就下来了,这种情况再没有其他办法了。
仲裁委员会接案件也是开庭审理,时间60天有特除事延长到90天(30)天,你说开庭三个月了没出结果来,这期间只能等的要不就是你可打电话问问,亲自去找仲裁委员会问问。如果出来结果你不服可以去******。***审理也是有期限的,一般民事案件不超过六个月,你开庭后也能调解解决的,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那就等判决书。
判决书下来会通知你如果判决书内容你不接受,还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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