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合同无外乎是对你的工作价值不认可。只要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了相关的赔偿,个人通常也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当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积极的尝试:
1、和公司争取一下,是否自己在哪些方面的工作有不足,是否可以给自己一点儿时间,进行工作中的改善,亦或者可以调整一下岗位,由关键岗位调到非关键岗位。当然任何一家企业都不愿养闲人,如果自己认为在工作中还是有价值的,可以争取一下,也许公司没有看到你的长处,给自己争取一次机会。
2、只能积极的寻找下家。即使公司无情,但一定要记得好合好散。可以真心的和公司领导分析一下不续签合同的真实原因,以便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避免同样的问题出现。也衷心的感谢公司,给自己这一段锻炼的时间,同时处理好离职手续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轻装上阵去找寻新的公司。
不用气馁,不需否定自己和否定公司,也许是在不适合的时间遇到不合适的环境与公司文化,遇到不合适的工作内容,只要自己有职业目标与方向,缺什么补起来就是了,前途一定还是光明的。
关于原合同到期限,这个续签问题吗,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条款如何规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规定,之要员工犯不了原则性的错误,就的必须续签合同,有特殊情况必须辞退的外。二,你们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签定的内容,安合同的规定续签合同就行吧,如果单位顾意的找毛病刁难吗,你们就上劳动局,请求处理以下吧。三,如果强行你们辞退吗,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续签规定,请求依法给你们预以补偿损失,因为他担误了你们的,招聘工作的年龄。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小微企业举步维艰,很多小微企业主要亏损之一就是员工工资这一块,企业不想续签一定有企业的难处,企业出于社会责任感还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市场经济,做实体经济太难了!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正常到期以后,公司单方面不想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要求所在的公司给你一定的经济赔偿和领取失业金的相应待遇的。
因为本身劳动合同到期以后,那么公司原因单方面不再续签你的劳动合同,就相当于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相应的办法和规定,如果你在这个原工作单位工作了若干年,那么每工作一年,就可以领取到一月的一个经济补偿的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资补偿待遇。
然后你还可以享受失业金的一个待遇,如果你的失业保险累计缴纳超过十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失业金待遇大概每月是1000块钱过一点,但是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是可以享受这个医保的待遇的,你的医保是直接通过失业金来缴纳的,自己是无须缴纳。
所以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可以享受这两点的一个待遇,所以说楼主一定要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本身就是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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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默认续签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强制解除合同,需按照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其次,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这时仍可要求公司按照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未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未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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