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完全可以介入,了解案情,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具体案件中实际非常重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应逮捕的可以向检察院提交不应逮捕意见。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不冤枉好人!
谢谢邀请。
当然可以介入。不过在中国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具体能否按法律办事,各地在司法实践中都有不同的解读和执行。理论上讲公安检查机关在对公民***取法律行动的同时就必须告知嫌疑人亲属并给予嫌疑人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但很多时候在很多地方这点是得不到完全执行的。而针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又完全属于特殊性质政策范畴,律师在***面前就是个摆设。中国在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看办案阶段和案件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侦查机关侦查阶段的案件,嫌疑人可以聘请辩护律师。律师可在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但不能查阅案件材料。如果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会见前需要侦查机关同意,其他案件无需同意。侦查阶段一般来说是保证会见但不能查阅案件材料,因为侦查阶段就让律师阅卷,不利于侦查推进。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可以阅卷。
在中国律师只是法制社会的必要设置,律师完全没有能力去改变法官的主观判断,作为摆设的,律师最多是写写文书,按程序走过堂,欺蒙拐骗当事人的钱财!既然律师没有能力左右案件的判决,也就不会也不可能对当事人作出承诺!
未打官司时真的以为律师会帮到自己,二审请了以后在官司过程中发现杨某某律师和对方勾结,误导我不对被告提交证据质证,在法庭上故意替对方说话,被我踢爆后整个庭审一言不发,问她问题称不知道,昻贵的律师费如同肉包子喂狗,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还差点害我输几百万,幸亏自己庭前认真阅读民事诉讼法,又跑去别的律师事务所知询,才避过大难,现在律师的良心堪忧,为钱出卖当事人的利益已是通病
律师,在很多人眼中觉得最大作用就是打官司。确实,诉讼业务对现在律师来说,比重是十分大,起码占了一半业务量。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律师价值更多体现在非诉讼领域里,从收入来说,非诉讼业务律师费比诉讼业务律师费是呈几何级别差距,好像同样收费标准,一个律师一辈子接到标的额过亿的案件可以说几率和中彩票差不多,相反,非诉讼标的额,特别企业来说,最低起步也都是1000万级别,更多就是5000万至1亿,甚至几十亿一百亿项目也是常见(如ppp,房地产,半导体和汽车等行业),且非诉讼业务更多倾向商业谈判,文书制作,项目论证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层面,说白更多就是文书工作。俗语都说“生不入官门,死不进地狱”,无论老百姓还是企业,甚至***机关,谁都不希望去打官司。去年党中央都专门公开呼吁机关和企业尽可能配置法务或者法律顾问,这个也体现国家层面上对风险防范重视。且从法律风控角度来说,事前预防比事后挽救更重要,打官司恰恰就是属于事后挽救层面,也预示着自己事前防范不到位。现在,无论国家机关还是企业,甚至个人都开始重视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看看现在正规企业,无论[_a***_],民企还是外企,80%都配置法务人员或者有律所顾问单位。甚至部分知名外企更是在中国创下10年无任何诉讼记录的成绩。除了各个业务部门认真负责外,背后也有很多法务人员和律师为企业经营活动中商业风险预防作出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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