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夫妻感情不和,或者其它原因导致无法再继续下去,非要离婚的话,走法律程序谁都赢不了,因为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孩子,如果是女方先提岀要离婚的话那么女方肯定要先让步,再***如:男女双方要离婚,又要平分财产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俩个孩子,一男一女,而男孩肯定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离婚后不要女孩子,俩个孩子全部归男方抚养权,不是所有的男女双方离婚的走法师程序都能解决的,主要还是靠男女双方协商好才是最好的办法?
我们国家的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对于是否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共同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会根据对方的情况,及提交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所以第二种离婚方式就是去******离婚。
很多人都会问,去******到底是做原告好,还是做被告有利?其实作为原告和被告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是原告而就偏向你,也不会因为是被告而就故意刁难你。法律程序是不会导致对哪一方有利的。
所以大家尽可能放心,如果你着急离婚就可以作为原告主动去******,如果你不着急,那你就可以等着对方去******你!结果只会是因为你的证据和你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而改变,而不会因为你作为原告或者作为被告而改变!
谢谢邀请,男女离婚,走法律程序是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通过司法***的离婚,并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这个问题,永远要相信***的判决是依法判决,公正实施的。
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成,只有走法律程序。上诉到***立案,***也是要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调解,确定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再也无法融合在一起生活了,才是进入到依法判决的。
依法判决的前提,还是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结果而定的,在夫妻存在期间内,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或者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实在协商无果,才由***最后裁决。
***裁决不论男女,都是偏向无过错方一边的,对有过错一方实行恰当的在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倾向无过错一方。双方都无过错,各打五十大板,平均分配。
法律面前,***平等,不是对谁有利谁没利,它会做出公正判决的。
但协议离婚也很好吗?必定夫妻一场,没有好合,也应好散吗。在协议离婚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必定旻自己的孩子,应考虑跟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是,我还是说句多余的话,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最好还是别离婚,受害的肯定是孩子,
由于职业的关系,经常听到有一些人说:夫妻两个过不好了,要让对方先提出离婚,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
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无论是男方或者是女方?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原告就是有理,被告就应当吃亏让步的情形。
同样的,夫妻两个人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享受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如果两个人过不下去了要求离婚,无论对男方或者对女方都是一样的,不存在男女有别之说。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这都是男女双方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限制和剥夺。离婚的时候如果属于男方的过错,男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女方的过错,女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子女抚养和分割财产的时候,应当照顾无过错一方的权利。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既然结婚了,就应当珍惜夫妻已有的感情,好好地过日子。且记千万不要轻易离婚,但是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才不得不离婚。
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离婚,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对男女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敬畏法律,明白事理,一定会得到公平合理地处理的。
那就离婚呗,做好离婚协议,直接就领证了,干嘛非要让人家***你呢……有意思吗?[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发怒][发怒][发怒][抠鼻][抠鼻][抠鼻]
问题一:法律援助的律师中有不少是会用心的。
问题二:***患者是可以作为被***离婚对象的,若是婚前***,属于不适宜结婚疾病的话,***应该会被判决婚姻无效;若是婚后患的***,配偶也可以夫妻感情破裂[_a***_]离婚。
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会用心吗?***患者被***离婚?
法律援助对于受援助人来说是免费法律服务。不过对援助律师并不是免费,这仍然是有补贴,只是补贴的金额非常少。有的案件是几百元,有的是一两千元。客观说,金额高低,这个确实难免影响案件用心程度。这不仅是法律援助案件,就是一般的收费案件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至于援助律师会不会用心办理案件,这个就不好说。但援助案件毕竟跟其他收费代理案件不一样,确实不少律师是秉着走过场的心态,无法像自己收费案件那么尽心尽力。总体来说,多数律师还是会用心做事。不管是收费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在案件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提交的文书材料等等,律师也都会落实到位。另外,若是在办理案件中觉得律师存在不尽责情况,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更换律师。
法律援助律师是否会用心,由该律师的职业道德决定;***患者被***离婚由其监护人代理。具体分述如下: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务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责任主体方面,《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法律援助是***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主体是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既有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又有社会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具体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人员的指派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被指派的律师或者其他人员能够得到一定的费用,律师事务所一般安排业务较少的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事实上,执业律师均有接受指派的义务,实践中,被指派的人员可能固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指派律师,以克服律师会不用心的担忧问题。
***患者被***离婚的问题
正如人们说所,世界上没有离不了婚。***患者被***离婚也是正常现象。***患者被***离婚由于其没有诉讼能力,一般而言,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又由于法定监护人的配偶是***的一方,可能需要***患者的父母或者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承担。
***患者被***离婚由其法定监护人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制作判决书,这也是唯一能够通过调解制作判决书的法定情形,可以理解为对***患者的特别照顾。
您好。申请了法律援助,有部分律师还是会比较负责任的。关于题述的这种情况,《婚姻法》是这么认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目前主要是依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概况起来,一般包括重症***,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如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等。《婚姻法》没有明确罗列,主要以医学鉴定结果为准。
如果题述***患者所患病属于上述所列的重症***,则有可能被判定为婚姻无效。如果不属于的话,则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由,结合有无家暴史、分居史来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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