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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能收执行裁定书吗

  1. 一审案子被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律师应继续帮助原告吗?

一审案子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律师应继续帮助原告吗?

你用了一个词非常好,这个就是“帮助”。这说明你问这个问题时候,其实你心理已经有了答案。我就问一句:谁有义务帮助另外一个人呢?请特别注意,我这里用的是义务,这就排除那些“学雷锋做好事,从来不不留姓名的人”。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也是一个民事上的合同关系,以双方约定内容为准。既然你这样提出了,我觉的肯定是那个律师说明自己的代理结束了,你还要人家继续给你出庭,你的诉求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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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该律师约定的应该属于一审代理出庭给你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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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的案件被上级***以“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发回重新审理,请你特别注意,尽管对你来说,这案件不又回到了一审环节了吗?但是请注意,这个回去的一审环节已经不是你和该律师所代理的一审环节,正所谓“此一审”并不是“彼一审”。案件发回重新导致的案件会进重新回到一审,也可能再重新回到二审。既然案件已经不在你和辩护律师约定的环节,律师当然有权利不给你继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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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有必要那么死板,如果你一直用一个律师的话,凡事可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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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的案件打了一审,打二审,打了二审打一审,打了一审又打二审,还有打了二审打再审。案件的诉讼环节多,这可能是当事人始料未及的。其实如果你稍微懂点法律,也不至于约定不明,其实在实践中,很多人是这样解决的:

①和律师约定明确程序代理协议,比如约定案件一审代理,如果发回重审,你还必须无偿继续代理。

②约定该案件的一审、二审和再审均有某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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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只约定代理一审,后期二审了再约定,再支付部分代理费,如果到再回到一审,当然还得重新约定代理,再支付一部分钱。请注意,这种因为是一个律师代理的,一般收费上后面的部分会少一些(其实也就是两人商议的结果)

结语

从当事人的角度,说白了,你就是为了省钱,还得有人给你说话,但是如果你真的一分钱不拿,律师真的认真给你辩护吗?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一言不发”,此时即使是给你代理了,那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还是那句话,请律师,商量好,量力而行。那种应该不应该的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还是我经常说的那句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看当事人与律师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与律师的合同中约定的是律师工作包括一、二审程序。原来代理一审案件的律师在案件二审发回后,理应继续代理。根据我的经验,当事人与律师的合同中,不大可能约定:如果发***重审的话,需要再加付律师费

二、二审发回重审,二审***的理由可能很简单,就是基本事实不清。但是,实际可能有许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代理律师的工作有问题。代理律师的工作是否有问题,一般当事人也难以准确判断,因此,我建议当事人另找一位律师咨询一下。

三、如果被二审发回重审,确实是代理律师的问题,建议当事人更换律师。因为有一些律师在面对挫折时,并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误,不会审视自己在一、二审代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用原来的律师,案件的前景不乐观。

四、案件被发回重审,也可能是自己一方的证据本身就存在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与律师关系不大。

一审案子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律师应继续帮助原告吗?

这个自然还是要看双方委托代理合同中的约定情况。一般来说,律师代理案件是分阶段委托。有的可能只代理一审,有的只代理二审,也有代理一审、二审,甚至还有的包括执行按照我们正常的代理活动来说,二审***发回重审是另外的程序。若委托代理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律师是没有义务继续代理。具体的代理费用和代理事宜则由本人跟律师协商。至于是否帮助这个只能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情况了。

一审案子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律师应继续帮助原告吗?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提问。

应与不应,不是案件本身的问题,也不是法与理的问题,一句话,是钱的问题。你再给钱,就应该帮助,不给钱,就不会帮助。这是帮钱不帮理,帮钱不帮法。

有人说,看约定……看看当初与律师是怎样约定的。事实上,这些律师都是人精,他们绝对不会蠢笨到把自己一生的光阴都葬送在某个案件上,特别是一个有争议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上。在当初规划时,律师早已准备好这一着,他们甚至连什么上诉都需要你另外支付费用才愿意出庭为你说说几句,别忘记了,如果是官司输了,他们同样要收费的。

你想占他们便宜?还是冼冼睡吧!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社会上确实可能存在某种不计[_a***_]不计个人报酬的律师,他们绝对会帮你,但他们往往是在一审时,同样都是免费服务的。这种,是特例,社会上很罕见,比中1亿头奖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