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离婚,给孩子带来沉重的痛苦,他们是无辜的,可是他们成了你们的牺牲品,如果考虑孩子的感受,或者无法给孩子交代,那就在离婚问题上要更加慎重,有希望就要去努力争取,没有希望就要斩决些,藕断丝连不好,但是,离婚千万不能再侮对孩子了,孩子的伤害巳经够大的。
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当决定要离婚的了,不管矛盾有多大,我们要跟孩子说明离婚的事实的时候,我们要表达的都是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与爱护,而不是把大人的矛盾传达给孩子,这是第一前提。如果小孩还不懂事,当大人决定离婚了,我认为无需向孩子交代,而是尽可能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继续扮演父母的角色,不论孩子归谁扶养,另一方都要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定期抽出时间陪伴,尽可能弥补孩子在成年过程缺失的夫爱或母爱。如果孩子已经长大懂事了,我们可以把离婚事实跟孩子明说,相信孩子也会理解的。谢谢邀请!
看了一下你的问题,感觉里面包含这样的逻辑:“我有义务让孩子生活在双亲家庭,所以离婚就是对不起孩子”。这种不合理的信念正是导致你纠结的原因。
首先,所谓义务,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而现在的法律是基于男女平等而制定,是允许以离婚的方式来纠正选择错误或进行止损的。如果“让孩子生活在双亲家庭”真的是你的义务,那么法律就应该禁止离婚,是不是这样?
既然法律不禁止离婚,说明制定法律的精英们相信“离婚并不一定会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真正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恰恰是父母的价值观。例如,一个女人对婚姻的期待是“男人认领生孩子是为了他的人情,自愿为我付出物质和精神关怀作为回报,并做到不离不弃、守身如玉”。那么一旦离婚,她就会归咎为男人的“忘恩负义”使自己成了弃妇,然后每天告诉儿子“父亲如何不好”或向女儿灌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孩子岂能不受伤害?如果孩子以后在婚姻中过得不好,难道也要按照你的价值观选择忍受吗?
反之,如果把婚姻看作“基于抚养孩子形成的合作关系,只有互利共赢才能存在。只要一方觉得吃亏,就会选择终止合作”,那么婚姻的破裂并不改变父子和母子关系。即使两人做不成夫妻,也并不妨碍另一方和孩子的亲子之情,对孩子能有什么伤害呢?
所以,你需要做的首先是改变自己观念,让自己的价值观适应这个社会。如此才能说服自己,然后才能正确引导孩子。
做出如何给孩子带来最小伤害的选择,便是最好的交待。
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离婚了,就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毕竟为了孩子而夫妻将就生活的家庭,给孩子在以后的性格,婚姻,生活等方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远比父母双方离婚带来影响要大的多。因为我就是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的。
对孩子来说,妈妈很爱我比爸爸妈妈整天吵架,妈妈很伤心要重要的多。前者只是单纯的接受关爱就可以,虽然只是父母一方的。但后者就让孩子过多的体验到大人的情绪中,对自己产生怀疑甚至负罪感。没有人能保证父母双方在以后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会继续他们的争吵与矛盾,不会对孩子说出“要不是因为有你,我和你妈/你爸早就离婚了”等等之类的话。
孩子如果懂事了,可以敞开的和他/她说明父母不能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不爱他/她。谈话不要夹带过多个人的情绪或矛盾,现在孩子一般都早熟,都会懂的。因为生活的不顺遂不是你一个人在感受,孩子也参与到了其中。
如果孩子还不懂事,你又放不下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尽力争取孩子的扶养权。法律面前,不是说谁把孩子带走谁就能占有孩子的。待到孩子长大经历过一些事后,应该能明白你的初衷。
虽然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但看描述,现在你应该带着孩子在娘家。面对生活的问题,丈夫和婆婆没有上门好好和你协商的意思,而是两人一起要孩子。你觉得这是要想要继续和你一起过下去的意思嘛!
你在煎熬,孩子也在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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