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发生关系,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被他人救下,送警;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幼女。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好像最近好多类似***。
之前有个造谣老师虐待孩子,殴打自己的,最后发现是用红墨水涂得。
只能说一是网友的情绪太容易被煽动,听风就是雨。平台也有推波助澜的嫌疑,毕竟男女对立是最容易有流量的话题,但是次次都打脸,伤害的是自己的公信力。
二是这种行为一定要严惩,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让这个不正之风延续下去,否则天天有人控诉,抹黑,舆论就乱了。
自媒体时代,看热点新闻还是等等。
当事女生已经发文澄清,罗冠军并没有将其***,并且也表示了对罗冠军的道歉。
剧情真是跌宕起伏,狗血至极。反转到让人瞠目结舌。然而,这是否就是真实的事情经过,这是否就是最真实的结果,大众仍旧不得而知。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个女人,先是出来卖惨,然后引导舆论,罗冠军被全网追着骂,她现在又出来澄清说自己是造谣,说只是分手事宜没有谈妥。我就不明白了,这个年头,离婚都能离得明明白白的,怎么一个分手还得谈判?这是有几个亿的利益关系啊?然而,此罗性男士,也只是一个银行职员,[_a***_]认为没有多大油水可挖。
当事女生说她没有炒作,没有雇水军,雇没雇水军咱不知道,但是炒作是绝对有的。甚至有很多大咖为她站台。女孩就是戏精本尊。
先是发微博称曾遭***,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引发大量关注后,微博清空。
9月4日,罗冠军称这段时间生活受极大影响,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换了3个,希望公检法加快速度尽快给自己一个“背书”。
女孩在微博里甚至隐射了罗某的家人,以及强烈的诋毁了罗某的人品。罗冠军的社会形象被严重损害,社会生活被严重影响。吃瓜群众被纷纷打脸,此种“报***警”的行为,怎么可以是一句道歉就完了的?
个人认为,当事女生一定是说了谎话,欺骗了大众,否则她不会匆匆删帖,至于说有多少真,多少***这个只有当事人知情。不过我想说得是,网络是给大众提供一个发声的平台,但如果你目的是利用,是黑白颠倒,是炒作,那么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还有各位网友,吃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一不小心,一个反转,就被打脸,也是好疼的,不是吗?
这***不知道是梁颖自己预谋的,还是有人和她一起,也不知道梁颖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预谋的。总之,感觉到很可怕。
原因在于,首先,这利用了网络来攻击一个人,而且是令人非常痛恨的一点,就是***。这必然激起极大的愤怒。
其次,罗冠军和梁颖本来是自由恋爱,从图片看,两人关系很要好。
即便是分手了,为什么就能谋划这样的***,不惜毁灭曾经相恋的人,就是为了自己的那点出名,还有要当律师的目的?
我觉得梁颖的目的绝不是想当律师。这背后一定还有真相。梁颖也不是出于泄愤那么简单。在罗冠军公布的录音中,梁颖为什么敢说自己就是想出名?想当律师?那时候已经剑拔弩张了,不怕对方保留证据?
不一定是罗冠军***,但是,梁颖能说出来,应该不会没有别的原因。
我觉得有一种可能是梁颖觉得自己想出名,想让罗冠军成人之美。也就是不要报警。她可能认为罗冠军是可以为她牺牲自己的。
但是,这种痴人说梦的幻想,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这可不是好事。
罗冠军也要生存,当然会报警。
当然,如果梁颖真的是这种幻想,那么,可见梁颖平日里的为人也不过尔尔,在和罗冠军谈恋爱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心理。所以,分手的时候,也是这样一种心态。或许在与罗冠军分手之前,也可能梁颖就已经打算好要这样践踏罗冠军了。
看不懂,无法理解。
一场类似***似的抹黑行动对她能带来什么收益,请知道的朋友指教一下。
她的发声使得罗冠军“社会性死亡”,但这场***的反转会使得她自己“社会性死亡”,这样的结果难道她没有预料吗?
罗冠军发声的时候,网络大部分的风向变成了讨伐女方,一针对她个人,进行人格侮辱;二是针对她这个故事行为造成的影响表示谴责,***若反转,会对今后女性维权带来多少不利等等。
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对她有什么收益。
难道新浪粉丝那么值钱?
现在对互联网的各类***都不敢轻易表态,因为事实如何不得而知。好多看起来让人义愤填膺的事,实则当事人在自导自演,骗流量骗粉丝!实在可恶,事实澄清之后,这种人永远踢出平台!!!
天天可以发***的分为两类,一类自己单干,这样的话,发***肯定要占用很多时间,研究业务做业务的时间会被压缩;还有一类是自己有团队。
通过发***取得的案子,应当都是老百姓的一些小案子,对律师来说,这类案件比较容易“忽悠”,所以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投入的精力和时间会与案件不匹配,如果长此以往,律师再不注意学习和总结,在不同的法庭疲于奔命,其代理的案件质量如何就很难说了。
如果通过***来介绍法律服务,律师只能选择所谓爆点来宣传,实际的律师业务哪有那么多爆点?做一般法律知识宣传,实际上没有多少人会耐心看完。
我联系过很多发***的律师,无一例外的是奔着钱来的,表面一本正经,私下里却是黑的很狠.你把情况告诉他后,问能否打赢,有的回答先给钱再咨询,要么说胜算还是有的等等。其实做***都是想一举两得,挣流量和做广告。
抖音上发***与水平啥关系?发抖音的水平低?不发抖音的水平高?胡说八道!
我在抖音发***,如果你认为我水平低,可以出来比试一下,如果我给你的解答误导你或者让你陷入困境,从此江湖再见!
作为法律工作者,宣传法律是法律工作者的义务,通过宣传法律,解答你的迷惑,警示你的行为,何乐而不为?
北上广深大牌律师都有自己的团队,很难见到资深律师还在法庭上博弈,带好自己的团队,享受智力成果,资深律师认为很有成就感!
2014年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收费一个多亿,其中非诉收费将近八千万,诉讼出庭代理、辩护费用仅仅一千多万,而当年中原一个大省全部律师收费不到八千万,什么原因?北上广深律师已经认识到亡羊补牢于事无补,未雨绸缪才是律师应该做的,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抖音上发布***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是文案,要考虑受众群体还要考虑受众认知度,其次还要考虑同行的吐槽,第三还要考虑观众欣赏角度等等,一个***做下来超乎想象!
如果你单纯认为发***就是引流也无可厚非,现在律师受案不再是守株待兔,而是借助媒体进行宣传,规定很明白,严格禁止律师进行宣传,律师转而到抖音宣传法律符合潮流。
不要介意律师在抖音平台的目的,只要你能从律师发布的***中受益匪浅,律师发布***的目的就达到了,这就是律师发布***的初衷。
谢谢您的欣赏!
如果他打官司的水平狠高,根本没有时间发***。如果他是一个名牌律师,每天都有许多案件处理,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发***。
发***的律师是很清闲的人,没有几个人找他打官司,他们闲的没事就发***,用来打发空虚寂寞难耐的时间。
把法律讲的头头是道的律师未必就是厉害的律师,打官司不是看谁口才好。律师也不是演说家,夸夸其谈的律师只是口才好,不一定有真本事。
律师打官司既要熟知法律,又得会运用法律,不是说你把法律都背下来就是好律师。
发***的律师有可能只是***拍的好,未必有真本事,如果他有真本事,每天会有很多人请他打官司,哪有时间发***。经常发***的律师肯定是没有人请打官司,他才有大把时间发***。
发***也是打发时间。
这个问题问的本身就比较弱智,仅仅把律师理解为打官司。事实上,现在有些律师一个诉讼案件都不会做,专门做非诉讼业务,也有些律师,已经做腻了诉讼业务,想通过抖音,快手这些平台转向非诉讼,恰恰这些平台呢,又给律师提供了转化的条件,例如,可以在这些平台上挂上自己的课件,通过卖课件来变现,也有些律师呢,通过卖法律书籍来获得收益。当然,也不乏一些律师通过平台引流增加自己的业务量,这跟水平高低有关系吗?不懂这个行业,就不要随便的拿出来做一个话题来讨论,否则只能暴露自己水平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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