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审判中,是谁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既:要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那么就由谁来列举证据,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说白了就是:你既然告我侵犯了你的权利,那么就必须由你来列举证据证明我确实侵犯了你的权利,这就叫谁主张谁举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被告当然也应该有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原告的控告。在行政侵权案件审判中,为了保护处在弱势地位的原告,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行政机关)来履行举证责任,也就是由行政机关列举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行为。
“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支持。“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要求。
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老百姓心目中的打官司是什么?就是自己的权益、利益被他人侵害、侵占了,请求***给主持公平公正。现代司法制度,面对老百姓的诉求,为止争息诉,设立一套完整的举证责任制度。即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理由充分,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这样才能在一起诉争中取得胜诉。
被告对原告的反驳需要不需要举证呢?积极的反驳需要举证,消极的反驳则不需要举证。这是因为积极的反驳存在事实,这就需要证据证明存在的事实,消极的反驳不是用事实反驳,所以不需要举证。
另外,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有十几类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典型的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医疗责任事故等。如有兴趣,可查阅研究相关资料,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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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谁主张谁举证?被告反驳需要举证吗?哪些情况举证责任会倒置?
所谓谁主张谁举证,就是你主张什么,就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这个主张。
以下举例说明:
张三诉李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李四交通肇事致张三***伤残,李四全责。
其中,在交通费一项中,张三要求李四赔偿交通费5000元,其中出租车票14张,200元,火车票6张,800元,飞机票两张,4000元。
李四审查出租票、火车票,均无异议。但是对飞机票两张有异议。
张三说,当时本人因为颅脑损伤,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唯一的儿子和配偶在边远省份,乘坐一般的交通工具要一周时间,根本来不及,只能乘坐飞机赶回处理,坐飞机是合理的交通费用。张三出示了医院病历,里面记载前一天医院两次下了病危通知书,另外有儿子儿媳在边远省份工作的证明。
本案中,如果张三不能举证当时有病危通知书以及唯一的儿子儿媳在边远省份必须坐飞机赶回的证据,那么这四千元赔偿恐怕就难以获得。如果被告反驳,那么也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例如张三的儿子当时就在附近,不需要坐飞机。
对于被告反驳需要举证,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比如:你出示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被告还款。但是,被告拿出给你的转账记录,说已经给你归还了。这个时候,你需要再次证明被告给你的转账不是归还你主张的这笔借款,是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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