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律师,对我国法律也不甚了解,但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词,实在有强词夺理的成分在里面。本来是故意***,而且犯罪证据确凿充分。但受雇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为了金钱,坏了良心,全然不顾受害人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绞尽脑汁,信口雌黄作无罪辩护。难怪有些嫌疑人的律师被受害人家属痛打,照我说,打死也活该。
如果这样也犯罪的话,等你需要找律师的时候,估计天下已经没有律师了。
检察机关千方百计想把嫌疑人定罪量刑。律师绞尽脑汁争取无罪、罪轻。法官则多方权衡,居中裁决。职责所在而已,并无高下、对错之分。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代理、辨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题主说的“如果”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大会发生的,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会会见当事人,调阅案卷,我不接受反驳的认为从律师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律师的名气、社会地位与辩护的成功率息息相关,如果明确的故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站在律师自身利益考虑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无罪辩护这条死路的,毕竟辩护意见***讷与否的决定权在法官,毫无法律依据的辩护就是自打其脸!而且还会使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从重处罚,这个厉害关系律师显然是清楚的,与人与己不利的事谁会去做?这时律师的最佳选项肯定会从罪轻的角度去辩护至少可能还会有些机会,才有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程序违法等原因律师认为指控不实没有犯罪的,这可能与题主及大众的认知有很大出入,因为国人可能更信任公、检、法这些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机构,只要是这几个部门认定的在人民群众中就深入人心了,想想呼格、聂树斌案在当初宣布破案时有几个群众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呢?如果当时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是不是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呢?可能唾沬星子都够淹死律师的吧!但最终的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以题主设定的这种“如果”只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可能还需时间才能证明!
最后老郑要说的是很多人在吐槽律师的执业职责甚至律师存在的意义,我认为这恰恰是阻碍我国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里面的大多数人又是认可西方法律体系的,哪么你们有没有看到西方法律体系中律师的重要地位呢?恰恰越是法制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律师的地位越显重国!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律师的地位还实在太薄弱应该得到加强!才能使讼诉活为得到有效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是可怕的!缺少和弱化律师参与的讼诉活动就无从谈司法公正更不谈社会公正!在此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律师!请各位友友参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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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犯罪是可怕的,比犯罪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来架空正义。
所以,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有故意***的嫌疑,律师接受委托也应该给他辩护,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只要律师的辩护符合法律规定及职业道德,就不会触犯法律。
谢邀。我的观点是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先来举个众所周知的熟悉案件,张扣扣被控故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本案在两位辩护律师看来事实清楚、指控的证据确凿,但因为证据确凿我们就不为被告人辩护了吗?不,作为律师我们当然要为他辩护。至于证据确凿的案件,律师怎样开展辩护,那是另外技术层面的事了,不在此讨论范围。
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律中并没有“证据确凿”这个词汇,而多见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治安[_a***_]法律法规中。“证据确凿”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证据达到的证明标准或证明程度。简单说就是:你看这个嫌疑人的犯了罪,找到了一堆证据,正确确凿,就是他干的,律师你还要不要给他辩护?当然要给他辩护?为什么吗,我简单从以下三个方面阐释:
第一个从律师工作的角度来讲,律师为嫌疑人辩护的过程简单说就是打破控方指控体系的过程。大部分被逮捕的嫌疑人在检察官看来都是证据确凿的,否则也不会逮捕。那逮捕后律师就不做工作了吗?律师的重心工作才刚刚开始上演。
第二个从证据风险的角度来讲,任何证据都是有风险的。著名证据法学者威格摩尔曾经说过“无论何种证据,一个或多个证明的证明力,都取决于非常复杂的考量。科学只能指出一种证据有其特殊风险和特殊优势。”从冤***错案产生来看,错判的风险在根本上来源于证据的风险。而辩护律师在识别证据风险上具有天然的职业优势。
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吗?答案是肯定的,理由如下:
第一,“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律师这一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只要犯罪嫌疑人花得起钱,律师都会为其说话。
第二,从法理上来说,证据确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刑事案件发生后,证据经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定后认为证据确凿的为广义的证据确凿。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经控、辩双方质证、辩论,最后经法庭审核认定后才能认定证据确凿,(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经法庭审核认定的证据也不一定是确凿真实的证据,因为法律事实不一定等于客观真实)也就是狭义的证据确凿。
第三,即使被告人出不起钱请律师,但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某些案件(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等案件)实行法律援助,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第四,某些社会影响大,人群关注较大的案件,即使被告人及其家人请不起律师,但律师为了出名也会主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综上,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
严格的说律师不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而是在为他应有的权力争取判决的公正和公平辩护在维***律的尊严,在判决认定前我们国家现在学的是美国的法律定义为无罪推理。律师的职责是说明事实辩护与法律的关系。
如果证据确凿,对于辩护律师来说,这是最最***的事。律师的辩护就是依据确凿的证据和客观的事实,然后根据法律的准绳,为被告人提出有利于他的根本利益的辩护意见。
我办理的大部分刑事辩护案件,都是把证据确凿作为我的一个立足点,然后从定性是否错误,打开缺口,如果定性错误,那么确凿的证据不就是你辩护取胜的依据吗?因为公诉方是不能够否定这些证据的呀。你可是省了很多事情啊!所以这就是***。
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保障每一个没有犯罪的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保障犯罪嫌疑人得到公正的审判,这是基于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而定的。
理论上讲,题目所述其实是一个悖论,因为证据在未经法庭质证,不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所以,审判之前,证据确凿只是一种通俗的***。
当然,实践中,也会有根据查明的“证据”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情形,比如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自认等。
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当然同样享有委托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根据律师法、刑法等规定,律师的职责就是为犯罪嫌疑人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委托律师,法院通常也会指派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其涉嫌犯罪,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罪名和建议量刑是否适当,均需要辩护律师辩护。
问题: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一行业?一个厉害的律师是不是可以把有罪辩护成无罪?
本期答主/陆青青(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庭立方优秀学员)
有人问我,为什么会去给罪犯辩护呢?我回答,你首先要证明他是罪犯。而证明他犯罪首先只能通过***,通过庭审,通过庭审质证,通过证据,按照罪行法定,法官宣判才能证明他有罪。
我们国家的民众比较朴实,拥有朴素的刑法观念,认为既然被公安机关抓了的人,肯定是有罪的,真的是这样吗?每年我国刑事案件判决大约为280多万件,但是仍然有500到600件宣告完全无罪的案件。其中还没有包括几十万件的不起诉案件,以及大量的无法统计的重罪变轻罪案件。
而是刑事律师的工作,就是通过一次次的阅卷、会见、审查证据、沟通、发表法律意见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从这一次次的行为中保证程序正义,从而实现事实的公平、正义。对我们的侦查机关、甚至是检查院、***的一些不当行为,或者是有分歧的法律理解适用发表意见。
正如笔者经历过的一次庭审,开庭结束,早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庭后,我对法官、书记员表达了些许的歉意,“今天的质证意见发表的有点多,有点啰嗦,下次尽量简短”法官说的话至今记忆犹新,“没什么,通过庭上把意见发挥充分,也对我们查明案件事实很有帮助,能够全面的审查案情”。庭审是一个刑事律师重要的战场。
首先,为什么会有律师这个行业?对这问题有疑问就相当于提问为什么有医生?为什么有教师等?律师也是很专业的行业,从事律师之前的各种投入一点也不少于老师。老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行业,律师也是得终身学习。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为止依然九十几岁的叶传岵律师在执业一线,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知识,没有终身学习的态度,我想他也不会执业到现在。律师的作用一点也不小于医生,医生是救死扶伤,律师也差不多,我们可以看到没有律师参与有效辩护,呼格吉勒图,***等冤案不断发生,所以律师的作用对于一个公民的权利维护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第二,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程序法,还是刑法,民法等实体法,都是非常专业的东西,一个律师经过长期有效的训练也未必会全部掌握,因此,律师都有专业划分,有刑事律师,婚姻律师,涉外律师,非诉律师等,一个公民如果没有律师有效辩护的参与,他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律师也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律师可以把有罪辩护为无罪吗?很难,经过公安、检察院再到***的案件,无罪的案件很少,但是有,全国来说比例都很低。为此,每一个成功的无罪辩护都是一个从业律师一生的骄傲。但是,经过律师有效辩护,程序上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实体上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经过辩护,至少可以让无罪的人不要受到刑法惩罚,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判决。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都会想到找律师。当我们卷入刑事案件的同时,失去人身自由的时候,更需要律师介入维护自己权利。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时候,都明文规定要求法律援助,能说律师没有作用吗?
最后,除非达到共产主义或者实行人治,只要是法治社会,就有律师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
首先,有没有罪不是律师判,是法官判。律师只是以当事人的立场尽力保证当事人的利益。
其次,审判是一套尽可能严谨的体系,专业性非常强,没有律师,你连开庭后该做些什么都不知道。
最后,不要以为律师帮坏人脱了罪。想想你如果是被告,而且是被冤枉的,你会怎么办。
除了律师之外还有谁可以担任法定辩护人?
除了律师以外谁还可以担任法定的代理人?
对于该题说的“法定代理人”是非常有局限的。这是指无诉讼能力的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代理或司法部门指定的代理人。其他的就不能称为“法定代理人”。代理人的范围较广泛,《宪法》赋予公民诉讼的权利,公民选择代理人,就是诉讼权利之一。除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外,还有单位推荐的也可以作为代理人,另外当事人(被告人)认为能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也可成为代理人。***如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代理行为有效。所以,只要能为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就有可能成为你的代理人。(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好的,朋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指出的是,享有辩护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被告人的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等为自己辩护。这是达到法定18岁(是指已满18周岁)年龄以上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利。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还需法定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辩护权。
哪些人是法定辩护人呢?
这也是这位网友提问的问题。
其实,这位网友提问的题干有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可以接收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法律上称谓“委托辩护人”。律师除特殊情况外,不属于法定辩护人。
法定辩护人是指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其父母作为辩护人,称为“法定辩护人”。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可以作为“法定辩护人”,特殊情况除外。这里需说明的是这种情况就是前面提到的律师作为法定辩护人的情形。
很高兴来探讨这个话题
除了律师外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以上就是能够作为在刑事诉讼当中作为辩护人。
以下进行文意解释:
1,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毫无疑问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单位推荐的人,比如由于当前律师人员不足,共青团、学联、工会、妇联等可以推荐人作为辩护人,例如被实施家暴的女性受害者实施正当防卫伤人,无钱委托律师,妇联可以推荐人为其辩护;针对本单位人员涉嫌犯罪,单位也可以推荐人为其辩护。
法定辩护人,通俗讲,是在刑事诉讼中替犯罪嫌疑人辩论.辩解,提供法律帮助的人。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才可以作为除律师以外的法定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祖孙系的人。
除了律师之外,只要年滿十八周岁,具有政治权利的健康公民,经当事人委托、授权,都可以担任辩护人。
但是,你所说的“法定辩护人”,我理解的应该是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或由司法、审判机关依法指定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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