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请的律师,好结果坏结果都是你承担。律师只有收取律师费的权利和出卖劳动力的义务,没有承担好后果的权利也没有承担坏后果的义务。如果签订了后果承担合同的,可以按合同处理。
律师既不取证也不分析案子,一个简单的劳动关系案子,打输了。输赢都拿律师费!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都否认,被告提出的证据律师都无异议,再辩解,这叫什么质证方式呀,奇葩呀!
哪有飓风,哪儿就会有周兆成。
过去的两年里,基本上每一个在互联网上刮起极高探讨度的案子,都能够见到周兆成律师的影子。他曾为陆续残害7人的“女魔头”劳荣枝答辩,被网民称之为“为恶魔辩护的律师”;他也曾为“二十年后学生打老师案”的“学员”代理,招来“挺师派”和“贬师派”的骂声;近好多个月,他又持续周旋在“28年错换人生道路案”当中,为管理姚策争得赔付……
首先,周兆成表达了愤憾和愤怒,周兆成说,等来了开封警察的《通报》,缺憾的是“遗憾姚策没有等来”
周兆成表明:从上年代理这案件至今,印证了过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也看到了人的本性的繁杂与变化多端,丑陋与愚昧。本来一个平平常常的民事诉讼案件,却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为了更好的一己私利,活生生地给编写成“狗血剧”。
姚策由生父母守候后,与后妈房子之战日趋激烈,母子俩的情感降至冰度。姚策迫不得已,多次提出把房子还给奶奶,还给后妈,但一直没还,直到去世,只把后妈许敏两口子逼得债台高筑,老无所依。
有些人说,他便是对着涡旋和飓风去的,也有些人关心到这种案子的难度系数和最终案件的发展,感觉他是一个迎难而上的大家律师……面对从没停息的误会与贬褒,周兆成律师好像早就见怪不怪。
“作为律师,你需要承认这类群众的误会,这很有可能也是作为律师的必修课程之一。”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单纯性的“逐热者”,都不觉得自己确实能担得起“大家律师”的头衔,他感觉,自己仅仅一个致力于“求实”的律师罢了。
关于《错换人生28年》从1992年至今,已经过去28年之久,网上有太多的声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了网络上的暴力。
如今,错换人生28年案警方《通报》不予立案,也算是还了杜清枝清白,可惜姚策没等到。
在本次案件中,双方家庭都是受害人,却又要承受一些“别有用心”的节奏,让某些人从中获利,身患肝癌晚期的姚策,就是再这样的舆论中,绝望无助的离世了,那时他才29岁,正值人生的花样年华。
而作为周策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先生,也为了事情的真相付出了很多。作为律师为了案件的委托人不断去探索真相,作为公众人物又为了两个家庭的和谐努力。
法律的正义和程序的公正就是在争议和质疑中普及开来,平台则成为了法理与群众朴素道德观沟通的桥梁。期待一个美好的落幕,希望此类悲剧不再上演,***网络暴力,创建文明的和谐家园。
姚策安心的上路吧!
我举得这个声明比较中肯,不能从中过多推测其他结论。
第一,律师也是有感情的,难免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会有一些自己的感触,发表声明并非不可以。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周律师比一般人更了解事情的经过,面对网上的各种言论,他肯定想站出来说一些大家没有看到的事情。
第二,声明只是说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事情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目前节点给两个家庭一个官方的说法。不管舆论指向是怎样的,鼓楼分局依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进行公开,还算是负责任的。
第三,随着事情的进展,也许还会进一步出现足以立案的证据。接下来随着事情的进展,能够出现怎样的证据还不确定,大家只能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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