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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见过最奇葩的兄妹关系是怎样的?
  2. 你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事,是什么呢?

你见过最奇葩的兄妹关系是怎样的?

我见过最奇葩的兄妹关系,那就是我的妹夫了。

妹夫的妹妹只比妹夫小8岁,说是兄妹关系,但让人感觉像父女关系。

比如说:开学了,不找父母拿钱交学费,而是找哥哥,在来一句:生活费没了,打500过来。而我这妹夫立刻马上不带问下的就打了一千,如果是要800的话就会打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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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说:生日到了,就算离个十万八千里的也会去给她过个生日。那又是礼物又是派对又是惊喜的,而自己老婆生日却说这么大个人了有什么好过的。别忘了你妹跟你好婆也才差三岁而已啊!

再比如说:在家穿哥哥的衣服就算了,你们竟然连内衣也能互穿,我妹气的说过几次,可他俩却回答说:我们兄妹感情好,那又有什么😱️

好吧!我们这外人表示理解不了你们这兄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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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最奇葩的兄妹关系是怎么样的,我说一个故事给你听。

我们村的南边,有一个尹郭村。村里有一户姓赵的人家,有兄妹两个人,因为姑嫂常闹矛盾矛盾,更导致兄妹吵架,见面如仇。

有一天凌晨,哥哥进城打工。忽听公路沟有人喊救命,急忙循声赶去。见有一人摔倒在公路沟里,自行车压在身上,怎么也起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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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上前去,想伸出手去拉那个人起来时,却发现这个人不是别人,却是自己的妹妹,于是把手一松,什么话都没说,扬长而去了。

由此可知,亲戚之情,血浓于水。但是如果互相伤害太深,那就真的不如路人了。


刚认识我老公的同事,是在我家里,他去水库钓鱼,要经过我家,顺便在我家歇歇脚,喝口茶。

他姓吴,叫他吴总吧。他说他有36岁,我不相信,他看起来只有20岁刚出头的样子,皮肤很白,很细腻,白里透红,犹如处子的肌肤,紧致水润,一掐出水的样子。

他与我比,皮肤要比我好许多,我自诩在女人中,皮肤算得上是最好的,而他的肌肤跟婴儿一样滑嫩柔美。满脸的胶原蛋白,笑起来没有一丝折皱,他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肌肤的人。

问他皮肤咋这么好?他说,他是吃他姐的奶长大的,吃的是嫩奶,所以,天生皮肤好。

他告诉,他妈妈生下他便没有奶,他出世不到两个月,姐姐便生下了外甥。他是家中的唯一男孩,非常金贵,没有奶吃,他妈妈便将他送去姐姐家,要姐姐给奶他吃。而姐姐总是先喂饱他后,再喂亲生儿子。他和亲外甥是吃着一个女人的奶长大的,那个女人便是他的姐娘。

他大约在姐姐家长到三岁多再回去的,对姐姐和姐夫的感情很深,尤其是,他一直念着姐夫人好,没有姐姐和姐夫,就没有他的今天,他发誓要报答姐姐一家的养育之恩。

后来姐姐和姐夫步入老年,60多岁了,也干不了农活。他便一边工作,一边搞养殖,把姐夫接过来帮他管理养殖场,成为本地最大的养殖户。而他搞养殖的初衷,主要是帮助年老体衰的姐夫就业,增加姐姐的家庭经济收入。这么多年,姐夫长年四季帮他管理养殖场,做些轻松的活,重活再请工人帮忙做。

如今人家都叫他吴千万,说的是他个人资产超过千万。他在澳大利亚跟大女儿买了房子,送女儿出国留学,他在武汉也买了两套房子,本市和小镇上各有一套私房,简直就是富的流油。

早在他母亲去逝以后,他所有的孝心都展现在姐姐和姐夫身上,尤其是对他的姐夫,如父亲一样的孝顺,这么多年,姐姐姐夫的吃穿用度,他全包了,一直是他在赡养着姐姐和姐夫,每年还要开工资给姐夫。他跟姐姐的关系,虽是姐弟,胜过母子,跟姐夫的关系,虽是哥弟,胜过父子。

2008年10月24日,一起轰动一时的亲兄杀妹妹并侮辱尸体的大案在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

回溯到1993年,当时李某8岁,妹妹6岁。当时父母离婚,他跟父亲留在广西生活,母亲带着妹妹去了北方。李某小学毕业那年,父亲不小心跌断了腿。初中毕业的李某外出打工,以养活残疾的父亲。2005年年底,他在浙江打工,得知母亲和妹妹回广西看外婆,就辞工回广西相认。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重新组建家庭,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2007年,相认后的李某和妹妹来到顺德,一起在一家***场所打工,同在异乡,互为依赖,分离12年的兄妹越来越亲密。

2007年12月,妹妹在***场所上班期间,结交了新男友,妹妹开始以各种借口避开他,并说想分手,益发疏远哥哥。

2008年4月底,李某由于失业,开始向妹妹索要生活费,两人经常为此争吵。

5月6日,妹妹想托哥哥带东西给母亲,便来到李某在大良的出租屋(即案发地)。李某又向妹妹要钱,说要给父亲寄生活费。妹妹不肯。李某回忆,当时两人吵得一塌糊涂,冲动之下***了妹妹。并对尸体进行侮辱,逃离了现场。

2008年5月6日,房东在出租屋内发现尸体并向顺德警方报警警方根据查访,很快锁定了李某。两天后,警方在南海区一旅店内抓获了他。

接受讯问时,李某对杀妹事实供认不讳外,李某对其他提问却保持沉默。顺德警方侦查认定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当年8月8日,顺德区检察院案件报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认为李某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行为已构成故意***罪和侮辱尸体罪,应予严惩。但考虑到他一时冲动***,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预谋的恶性凶杀案件有别。此外,李某归案后如实认罪,认罪态度良好,故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之后,李某也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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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奇葩的兄妹关系我感觉应该是我母亲她们兄妹了,姊妹六人,我有一个大舅,过世的比较早,在我两三岁的时候过世的,留下来两个女儿,我妈是大姐,剩下排行是二姨,二舅,小舅,和最小的小姨,小姨工作学习比较好,在上海买房子,我的外婆一生勤勤恳恳,七十多岁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自己种菜卖菜,我的外公也算是老一辈的革命了。以前关系还好,一大家子也算是和睦,因为二舅自己包工程,所以小舅跟着他干,偷奸耍滑二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前几年工程亏掉了,问题也来了,当时工人的钱没发,大过年的带领一帮人堵着二舅,又是打又是砸的,年也没过好,二舅被气的住院没过多少时日也走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的想要霸占二舅家的房产,当时被我外婆极力阻拦没有成功,然后小舅他们两口就怀恨在心,什么叫做蛇蝎心肠表现的淋漓尽致,偷我外婆钱(因为我小姨在上海挺好的,所以每个月固定给外婆钱),打我外婆,我妈因为帮着他们家,那两个畜生天天在门口骂,我爸打了他们一顿,他们报警抓到派出所。外婆就是在这种日子下也没过多长[_a***_]就走了,就剩我外公孤苦伶仃的生活。我怎么也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畜生之人,把我外公断水断电,不给吃,不给喝,每天中午一个老人家蹬个三轮车带个水桶到我们家打水,年事已高,在我家都是吃完饭我在把他送到路口,他自己在回家,为什么不把外公送到家门口?呵呵,他们一家人看见外公要是到我们家来,轻则一顿骂,重则一顿打,报警?警察来了说这事是家务事,没法管,只能教育,教育完了回家接着打!前段时间我回家,外公住院了,当时我们去看他才跟我们说,外公的肺不是特别好,那天特别疼,去找小舅,让他带去医院看一看,人家说了一句,你先给我钱我在带你去,不然我也办法,外公没办法只能把钱给他,家里钥匙也给了,住院了。他那恶毒的老婆拿着钥匙把我外公藏在枕头底下钱全部偷走了。现在我妈只能每天在天不亮的时候给我外公送吃的喝的,我小姨在给钱给我外公!日子只能这样过一天算一天

你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事,是什么呢?

人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在某一时某一刻放纵自己。放纵意味着对自己的无限宽容,意味着对自己超越法律、道德等等的约束,意味着不自律。基本上可以说人生道路上每一次的放纵,换来的结果都是悔恨。

要说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事情,应该是2012年的6月份,那一年正好赶上大学毕业,整个大学校园里貌似都充满着离别和伤感的气氛。我和几个舍友都来自全国各地,但相聚在一个宿舍真的就是莫大的缘分,四年同吃同住的生活将我们之间的友谊深深的连在一起。但是现在,毕业的时间到了,我们马上就要步入社会了,我们又将奔赴全国各地,虽说现在交通发达、通讯方便,我们仍然可以电话视频、相约再见。但是人生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离别之后,谁又能够说得清楚,每天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六个人,说不定以后就再也难以相聚。

舍长提议大家去吃最后一顿散伙饭,席间气氛沉闷异常,大家都不说话。我们几个平时都不怎么喝酒,但隔壁桌喝的兴高***烈,舍长再次提议大家一起喝点酒,于是举杯共庆大家未来更加美好,成为高富帅、迎娶白富美。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慢慢走向失控的,一瓶、两瓶、三瓶。。。我们几个像疯子一样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酒瓶子碎了一地,有人吐了,吐得地上、桌上都是,杯盘狼藉,场面无法想象。。。最后是被饭店老板找了几个人架出去的,就扔在马路上,我们互相扶持着、跌跌撞撞,宿舍已经关门了,我们就在大马路上边走边唱歌,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更疯狂的事情了。或许那就是青春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事情,说起来有点儿丢脸。经历过那件事后,我迅速成长了起来。

那是和爱人结婚生子后的第七个年头,我们的感情有最初的浓烈甘醇,在不知不觉间逐渐转为平淡,偶尔还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发生口角。

爱人和朋友合伙办了一个很小的钢材加工厂,由于那个朋友能说会道,说话喜欢吹牛,老公没和他合作多久,人就开始发飘了,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未来的成功人士一样。每天回到家里,看到什么都不顺眼,而我当时还没有上班,专心在家照顾孩子,打理家里的一切事务

也许到了婚姻的“七年之痒”之期,爱人也没有躲过,回家之后对我挑三拣四,渐渐地我发现爱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再也没有了婚姻之初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取而代之的是对我,对家庭的冷漠平淡。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他手机上,有和别的女人的聊天记录,他对别的女人极尽讨好,甚至暧昧的称呼对方“宝贝儿”。我看到这些信息的时候,肺都要气炸了,和他大吵一架,他说我不可理喻,不过是在微信上调笑几句罢了,又没有见过面,还生气的摔门而去。

我也是气的热血上涌,怒气冲冲的下楼奔进超市,拣了五罐青岛啤酒和一袋花生米。回家后,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打开啤酒猛灌,什么都不想了,只想好好的放纵一次,麻痹自己。平时滴酒不沾的我,连喝两罐青啤,感觉头晕晕的,天旋地转起来,还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我的宝贝儿子,一边拉我的手,一边喊我“妈妈快起来”。后来隐约听到儿子打电话给我老公,说妈妈在家喝醉了,叫他快点回来。

爱人回家后,看到当时的情况,把他也吓坏了,说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个样子,以前温温柔柔的一个妙人,怎么变成了这样。等我酒醒过后,他在我面前自责不已,说是他晕了头,蒙了心,才会同别的女人调笑,冷落了妻儿,以后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甚至当着我的面,删除了那个女人的微信,并打电话说:他离不开老婆和孩子,以后再也不会同对方联系了。

我在东莞的***干过一年的服务员。

刚去的时候年纪小,就是在门口帮客人指挥停车。

那时候偶尔会收到一些小费,虽然不多但我还挺沾沾自喜的。

后来有一次我跟铁子炫燿,铁子不屑的告诉我,在包房里当少爷,小费拿的才多呢!

少爷?什么是少爷?

当时我什么都不懂啊。

铁子跟我说就是包房里的服务员,陪客人们唱唱歌,哄他们开心就好了。

我问他包房里面平常不都是女服务员吗,怎么会要男服员。

他说你是不是傻,来了女客人怎么办?

我似懂非懂,就问他我能不能当少爷?

放纵其实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的后果,看起来很快意恩仇,不过最终后悔的还是自己。

那一年,二十岁的我在县城啤酒厂上班。有一天下班后,我和几个年龄相仿的同事去一家歌厅消遣。我们要了一个包间,叫了几个小姐过来陪酒,边喝酒边k歌。

一会的功夫,几十瓶啤酒就被我们干完了。酒精作用下我们一个个就有点不安分,搂住陪酒小姐便上下其手。有两个小姐年龄大点,对这事见怪不怪,只要同事的行为不太过分,也就***意随他去了。

但是年轻的那个小姐看起来似乎十七八岁,对这种行为显然很排斥,有个哥们想去搂抱她,被她很坚决躲开了。那个哥们有点恼火,追过去就要用强。

这时候只有我还傻乎乎的坐在一边唱歌,我的五音虽然不全,唱的歌也似鬼哭狼嚎一样,但在这个小姐眼里,此刻的我就是唯一有点正义男人了。情急之下,她躲到了我身后,眼泪巴巴地央求我帮帮她。

我这才注意到她,一米六的个子,披肩长发,漂亮的小脸上有几滴眼泪滑落,那梨花带雨的模样我见犹怜。一瞬间,我心底的男人气势涌了上来,随手把她挡在身后,然后警告同事不要乱来。

同事很不服气,骂骂咧咧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我俩其实平时也不错,但这个时候在酒精刺激下,我更兼着护花使者的角色,岂能在美女面前示弱呢,我捋胳膊挽袖子就要动手。

旁人赶紧过来劝说,好不容易才把我俩摁住。我憋着一口气,和身边的小姐聊起来。她可怜兮兮告诉我,她真的不是小姐,她是一个技校学生,因为家里困难,所以***期里来这里做点事,偶尔陪陪酒是因为干这个来钱多,但她绝不会做一些出格的事。

我的社会大哥“王哥”知道我要结婚了,决定带我去婚前的最后一次疯狂最后一次放纵。说实话,我从没有放纵过,我还是一个处子。恋爱四年,我从不勉强女友突破那一道屏障,因为我们都相信美好,相信随缘自然。

说老实话,我一直都是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已经26岁了,还没有碰过女人,在一些人眼里简直就是怪物,不可理喻之人。

但我的初心还是纯洁的,做那种事只能跟自己爱的人做才是正统。虽说早已对异性的身体构造有孜孜不倦的探索欲求,但终究跨不出那道坎。

我嘴里***惺惺的拒绝王大哥带我出去疯狂,但我的脚却背叛了我,竟然亦步亦趋地紧跟着王大哥走。他看我的眼神是邪魅的,一丝丝得意之色从他嘴角流出,我看的真真的。

到了***城门口,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的身躯有点抖颤,但好奇猎奇的心态喷涌而出。我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正常男人,到了这种地方,说真话,我早就想来了,只是传统的斯文教育让我道貌岸然。

王哥轻车熟路,王哥是熟客,王哥是VIP,王哥是我的领路人。一幕幕场景,比电视里要真实的多。妈咪带着一帮小姐姐,都是美人,都是风姿卓越的美人,都是妩媚千娇的美人。

我都想要,这是那一刻的心里话,我不敢说出口。我挑花了眼,王哥帮我做主,挑了一个身材丰腴的脸蛋娇媚的。

当这个小姐姐坐在我身边,靠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的心已经充血,我的躯干已经挺直。我的天,原来就这样一下,让我白活了26年,这是在女友那里没有的感觉,真爽死了。

小姐姐看我涨红的脸,一声娇滴滴的魅惑的诱人的“哥哥”,让我恍若隔世,让我酥心酥肺。看着她的小手在游弋,看着她的红唇在游动,看着她的丰满在磨蹭。我的天!这不是我一次次春梦里的情景吗?这不是我梦中的那一欢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