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翻案没希望的。
就算是吴丹红律师也是不行的。
把***的给说成真的,就不是律师了。。。
吴丹红为啥会给劳荣枝当律师呢?
作为律师不知道吗?
不得不承认,确实有发回重审的可能。
一审能够判定劳荣枝***的很大原因在于,劳荣枝自己承认了很多事情,但是二审,也不知道是换律师的原因还是她自己又燃起了求生的欲望,反正劳荣枝推翻了自己曾经承认的事实,称自己当时承认是“一心求死”,而如果她不承认的话,确实有很多案情的要点难以确定,按照疑罪从无的观点,确实很难确定她直接参与了谋杀。
很多关注劳荣枝案情的朋友应该发现了,这次劳荣枝二审一改一审时的颓废,不仅言辞犀利,而且还经常说一些让媒体报道的话,让很多人都认为她是被冤枉的,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想必无人可知,因为一问到关键点,她就声称不知道,记不住,原本一审的时候她承认了一些细节,可是二审又全部推翻,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发回一审重审。
个人认为,发回重审的原因有三点,其中之一就是劳荣枝家里聘请的辩护律师。
劳荣枝的二审辩护律师名叫吴丹红,是一名网红律师,他在很多情况下以“吴法天”来自称。
吴法天在网络上可以说是“威名赫赫”,参与了很多刑事案件的辩护,“来头”也确实不小,不仅是政法大学的硕士,同时还是法学博士,曾担任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的研究人员,而且还是我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中心的主任。
吴丹红接触法律问题以来,经常能够拿到学术奖,从19***年开始,他就获奖无数,先后拿到各种赛事的论文奖以及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他在刑事诉讼上有很深的研究,往往能够抓住一些小的问题,小的方向,在律师界里确实很有地位。
好的律师,不说能够抓住一些“空子”,就是从正规的途径走,也依然能够掌握主动权,而且案情讲究的是证据,劳荣枝案因为年代久远加上没有其他证人,当时的物证又很少,想要确定劳荣枝到底有没有参与其中,也确实有一些困难。
作为劳荣枝的二审律师确实是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他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椐中心主任,教授,法律界的太山皇。
这次都被劳荣枝的家人给搬出山来了,二审为劳荣枝进行辩护,一但辩护成功,吴丹红大律师会名扬世界一点都不为过。你说他会不劳荣枝搅动脑汁辩护吗?你说够不够厉害?劳荣枝有了这么大的靠山,二审会不翻供吗,会认罪吗,会不气势汹汹强硬冷眼藐视法庭吗?
就连二审劳荣枝的哥哥把吴丹红请出山,都敢在江西省的高院外面对记者强硬***,可想吴丹红大律师的能力有多强大。作为会不会发会重审,确实是难以预料。
但是我绝对相信劳荣枝在一审时说过的那句话,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劳荣枝这只再狡猾的狐狸,最后也难逃脱好猎手的***,信不信走着瞧!
听名头确实厉害,不然,劳荣枝不会那么嚣张。
律师大名吴丹红,网民吴法天,毕业于中南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中心主任,先后住持、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相继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奖”、“第一届全国青年刑诉科研成果奖”、“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等学术荣誉。怎么样,厉害不?
但是,再厉害,也要尊重事实,难道连劳荣枝诱骗受害人到出租房,受害存被***存在在因果关系,这一点也能被推翻不成?如果这一点不能被推翻,劳荣枝必罪无疑。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发回重审,也未必就会改判,二审发回重审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
1、原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是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3、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请求,一审未做处理,二审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4、必须要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参加诉讼,二审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认为可以判决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问题一并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对于劳荣枝一案,如果二审发回重审,可能就是因为第一项,那么就要推翻劳荣枝诱骗当事人,致使当事人被害的事实。不过,这可能吗?一审嫌疑人自己都已经承认的事情,二审翻供,要是翻供这么容易就被二审***信,那么,中国就没有死刑犯了。除非一审的时候,劳荣枝受到了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请律师是要花钱的,请好律师就要花费重金。劳荣枝的家人有钱请律师,确不愿赔偿受害人亲属,以减轻劳荣枝的罪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大家称一称他们的良心能有几钱几两!
说多厉害未必,细枝末节上有些发挥。纵观全局他是得不偿失!
二审劳荣枝辩护人反对一审判决结果,是需要他提供新的证据来证明。说劳荣枝被胁迫,得提供他所说的被胁迫证据,而不是他说的推论她被胁迫的证据。
另向法庭提供那些同学,朋友视频证据。该***证据即便没有检方所说拼剪痕迹无效,其证据也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对劳荣枝来说都是没有效力的无效证明!
证据***吴丹红难道不知道证据效力问题?黔驴技尽的损招而巳,拿出这些证据就是忽悠社会大众?让舆论引导站其立场呐喊助威罢了。
当然自甘忽悠是有各自三观人自己的事!智商高低决定了人的各自认知,任何人都无能为力提高他人的智商!
本名吴丹红,如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职,从其履历来看,无处不体现着他对完善法律体系的贡献。
其实吴律师面对一个罪犯的请求,本来肯定是[_a***_]意为其辩护的。
但为罪犯辩护能在一定程度上,寻找法律体系的漏洞。
所以吴律师即使将面临无数人的谩骂,也毅然投身水深火热,是值得尊重的!
真理越辩越明,给***辩驳的机会,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为了对她的审判不容置疑、无可撼动,是为了维***律的正义和神圣,而非为了帮她脱罪!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很厉害,厉害之处在于明知道会面对大量社会的骂声,也愿意做他的辩护律师。每当这类事情发生时,***犯的辩护律师往往会先引起第一波的争吵,当产生这些争吵的时候,很多人在网络上看到各式各样的评论肯定会产生疑惑,为了寻找真相,势必会自行去了解法律,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个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的时候,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应当提供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所以说无论如何依据法律劳荣枝必须有律师提供辩护。
很多人会说这样一个杀人犯凭什么给他脱罪,很多时候,一些***案件的辩护律师都会遭受到网络上的谩骂,但是大家都没有想到,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定罪,他永远都是犯罪嫌疑人,就是有可能还有其他凶手。大家可以去了解了解聂树斌案,1994年,***因被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一审中被判处***,***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5年4月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很可惜,可能正是当时他缺少一位能为他寻找真相的律师,就这样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直到了近年,有其他罪犯承认了***“背负”的******案,真相才被打开,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故意***、***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但是他已经失去的生命又怎么挽回呢?
我们的判断方式是依据媒体所公布的信息来判断的,而一个案件真实所发生的事实怎么可能全部由媒体公布?我们可以对事件发出自己观点,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但是我们依据简单的证据不能充当法官,更不能凭借自己的想法来判断辩护律师的好坏。在我看来,***犯的辩护律师是十分高尚的,他们需要从案件中找到不妥之处,就是为了在中国减少“***”案的发生。
首先我说这个律师十分的自私,喜欢出风头,他认为只要把劳荣枝案官司打出成效,他就很出名,殊不知他是站在十多亿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做事没有底线,什么案都接,为一个谎话连篇***不眨眼的女妖辩护,不要认为自己很牛,但不要忘了全国正义人民的怒火。
实话实说,辩护人从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没有管辖权、使用无证明力的***(人格证据),是他减分项;从主从犯认定、共同犯罪、是否被利用、如何分析几个犯罪事实角度,此辩护人刑法学理论明显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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