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告诉你,有并且可以获得免费的咨询,也有一心想做慈善偶尔不收你费用的律师。
这些免费的咨询或帮助,一般有以下四个途径获得。
1.新入行的律师,没有案源,想拿你案件去练练手(第一次真正操刀),他们可能会比较愿意,也热情的回答你的询问(咨询)。因为,他们闲着也是闲着。律师行业在某些地区,基本上是饱和得不能饱和了。
2.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接受免费咨询。但这不是说坐在那里的律师是真正免费的,只是你不用付费而已,国家(法援中心)还是支付了服务费用(值班成本的,大概一天有几百元),这是国家财政跟你支付了这个服务的费用。
但坐在法援中心的律师,接受咨询的态度,咨询质量怎样,可能就不一定了。因为你也知道,他们坐那里只是为了几百元的值班收入而已,并且发工资的也不是你。
3.司法热线12348上也可以接受部分免费咨询。这个也是国家财政支付了成本的,也就是只是没有找你收费,但纳税人还是承担了费用的。至于这个热线上面咨询的效果怎样,是否只是形式或太官僚化,每个地方会有些差异,你可以自己尝试体会下。另外,打电话,你的手机(电话)还是收取了通话费用的,打的时间长了,也还是有费用。
4.网络或一些平台上会有打着免费咨询羊头的宣传,可以试下。网络上比较鱼龙混杂,平台其实也是营利公司,是有营利要求的,有些其实是打着免费的"羊头在卖狗肉的”,效果和质量,就不一定有保障,需要你去甄别和筛选。
可能免费的咨询,你看似免费了,但有时候可能还会比付费的更贵。因为它耽误了你最佳维权的时机,不靠谱的咨询(诊断),不但是对你时间浪费,也是对你事情的误导。或者说免费的咨询造成了最贵的付费!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免费的虽然有,但是免费的一定不如付费的法律咨询所做的法律分析,法律判断以及,法律手段靠谱,这是毫无疑问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点在律师行业绝对同样适用。虽然能够理解,有些人认为律师怎么,张嘴就要收钱,从心理上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是据我多年的法律经验而言,可以负责任的说,付费法律咨询绝对是性价比最高的一项法律服务,没有之一。
如果自己会上网或识字读书,简单法律问题可以上网查询或买本相关法律书籍研究,现在网上解答法律问题的专业人士还是挺多的,解答质量也是比较高的。今日头条创办的悟空问答,为数不少的律师免费为公众解答法律问题。
如果自己案件较复杂,可以联系律师咨询,多数律师愿意接待当事人免费咨询,通过解答法律问题后争取代理案件。
知名的大律师一般不接待普通百姓免费咨询,即使高价付费咨询,他们不一定同意预约,甚至他们律师助理都不一定安排接待咨询。有次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办事,主任律师告诉自己助理,有人打电话预约咨询的,告诉他咨询一次5千元。律师助理听后感到吃惊,平时咨询一般不收钱或者千元。想找主任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的一名男子打电话要预约,律师助理告诉他咨询一次收费五千元,该人立即同意咨询。事后才了解,该咨询者不是完全咨询法律问题,而是要跟律师见个面,想互相认识并建立联系,谋求主任律师帮助自己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主任律师不想见他又不想得罪他,想高价劝退他。咨询法律问题,律师明确告诉收费的,一般是不愿意接待咨询,原因多种多样的。
本人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如果您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欢迎评论与互动。
谢邀!本人不知题主怎么会想到要免费咨询律师。律师在诉讼程序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他们可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会根据案情从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调查取证,从关键证词方面询问证人,参与法庭辩论,左右审判长及陪审员的判断认知,以得到尽可能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一般[_a***_]都是计时收费,费用较高。但我国律师法有所谓法律援助的规定,只要当事人符合规定的条件(一般均为弱势群体)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免费的)。例如劳动法***讨要拖欠工资的都可以得到当地总工会法律***部律师的法律援助。律师法规定执业律师有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并且此项会纳入其从业考核。同时有些网络平台上还可通过问答形式向有关律师咨询有关法律问题。
谢谢邀请,免费咨询既是司法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你可打12348免费咨询,其中的第一批驻场律师都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免费咨询又是很多律师 律所适应市场发展而***取的做法。所以获得有质量的免费咨询当今不是难事,我推测以后获得一般的法律咨询以免费方式获得将是常态!
免费素材平台是不是侵犯著作权
正规的免费素材平台一般都会和原著作权人进行协商并且获得许可并不会侵犯著作权,并且对相应的素材信息说明了免费下载所以一般并不会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属于当事人在免费素材平台下载了素材把自带的水印去掉再使用是侵权的, 普通加以修改使用的话则不会侵权。侵犯著作权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正规的免费素材平台,在公布素材之前,都已经和素材的原著作权人进行了协商,并且获得了认可和同意所以一般并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 当然如果是不正规的平台侵犯著作权的可以联系律师。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你用了,未经许可,都是违法的。
但是,法律也有一些称作合理使用的情况,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授权,也可以不向其支付稿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似乎可以随意下载使用己经发表的音乐、***作品而不需要付费,那是因为法律对于个人欣赏而下载使用已发表的作品是作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规定的。虽然不需要付款,也无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也并不是随意使用的。也需要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的,当然,若是用于其它用途,如营利等,就必须付款并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便有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可能。
侵犯著作权罪表现为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年满18岁既可构成此罪。
网络转载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重灾区。有的未经他人同意,且不能正确为作者署名和标明来源,更未及时支付报酬。有的转载虽得到授权,但擅自更改作品名称,内容。这些侵权往往和网络平台密切相关。
侵犯著作权将受到行政处罚: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没收侵权***品。没收制作设备。罚款等!
只要你用了,未经许可,都是违法的。
但是,法律也有一些称作合理使用的情况,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授权,也可以不向其支付稿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的什么?
这个问题我们先来解答“免费素材”包含哪些受法律保护的类型,根据2010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面简称《著作权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以下类型都在保护之列: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但在本章第五条又规定了不适用类型,含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另外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平台“免费素材”涉及到的合法类型,都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情况属于侵犯《著作权法》?
明确了受保护的对象,那就要看网络平台上的“免费素材”来源是否合法。根据《著作权法》第五章四十七条规定的十一大情形,属于侵权行为,概括出来为:未经他人授权发表作品;合作创作未经合作人许可当成自己作品单独发表;未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署名;弯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应支付报酬未支付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出租、出版、现场直播、公开传送的。如果网站的“免费素材”来源存在上述问题,那么毫无疑问侵犯了《著作权法》。
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有哪些界限?
为了鼓励社会创新和避免著作权人过度享受著作权益,《著作权法》又规定了一些权利方面的限制,参见第二章第四节规定情形,出于个人学习研究、必要时引用、馆藏的必要***、公开发表作品的语言翻译、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等需要,在权益上作出了相应的限制。《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著作权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之签订合约或者利用法人和组织***完成的职务作品,享受署名权,其他权益归法人和组织。另外《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三节也对权益保护期作出了规定,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其他作品为终身保护直至死亡后五十年。
结语:针对本提问,笔者解读摘抄整理了《著作权法》几个核心的部分,基本可以来判定网络平台的“免费素材”是否侵犯著作权,我们在日常使用中应该注意哪些地方,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具体还有更多这个问题的疑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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