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吉林松原长岭县某小区发生刑事案件。造成一男一女一死一伤。
凶手为何要开车撞伤这对情侣呢?原因是李某某与前妻离婚不久,前妻就和他好朋友成为情侣了。一个是他前妻,另一个是他好朋友。李某认为前妻趁他不在家,就去找他好朋友勾搭成奸,才使前妻对他冷漠。夫妻二人无法生活下去了,无感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离婚也就顺理成章了。
前妻离婚不久就和他好朋友住在一起成为情侣了,令李某某接受不了现实。这就让李某某磨刀霍霍了。李某某开车尾随前妻和好朋友如胶似漆,怒火从李某某心里迸出一个杀人的念头显现了。李某某加大油门把这对鸳鸯撞飞,自己的车撞到墙下才停。这对鸳鸯撞伤未死,李某某还不解恨,从车里拿出斧头,对准好朋友脖子疯狂砍了40多斧,头颅仅连着皮,死于非命。而前妻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也是奄奄一息了。
李某某见前妻和他的好朋友在一起,就由妒忌生恨了。在李某某思想里,前妻和他离婚是为了他的好朋友。当一个人由爱生恨也就动了杀机了。心魔未除容易就痛下杀手了。他好朋友动了李某前妻,把李某前妻抢走,李某觉得戴了绿帽了,自然就不会手下留情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穷生盗,奸生杀,这句古话一点没错。
自古奸情出人命,也是货真价实的。
人本质是哺乳动物,而其他哺乳动物比如狮子、老虎甚至野牛,为了争夺配偶都会斗的你死我活。
这是人的动物本性。
结果1月18日,在吉林松原长岭县就出现一起***案。
一个男人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到后,下车用斧子残忍砍杀,导致被撞倒的男人当场死亡,女人负重伤。
据说死亡男人被砍了40多斧头,血肉模糊,人头差点被砍下。
这个***者不是一时兴起的撞人乱砍,而是已经跟踪了多时。
老话说的好: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意思很简单,自己朋友的妻子或者老公最好别惦记,因为他(她)们的对象是你的朋友。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之中。即便对方夫妻之间离了婚,也最好不要踏入这种关系之中,这会引起不必要的仇恨。题目中这个案件就是如此:
1月18日晚6点左右,在吉林长岭县润景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在路边行走,后面突然有一辆汽车急速行事,直接撞向这一男一女。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但是随后的一幕证实,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故意***的案件。汽车驾驶人在撞到二人后,下车后手持类似斧头的凶器,继而对倒地的二人进行多次砍杀,最终造成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的严重后果。而男子在行凶之后,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一直留在现场,随后公安、急救等部门赶到现场,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并指认了现场。
据有关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和被撞的一男一女之间的关系还挺特殊,犯罪嫌疑人与被撞女子曾经是夫妻,目前二人已经离婚,而犯罪嫌疑人与被撞男子曾经是好朋友、铁哥们,而被撞的男子和被撞女子目前是恋爱关系,你看看这关系是不是挺复杂又挺特殊,牢牢的三角关系。
作为一个男人,自己的好哥们和自己离婚的老婆走到了一起,谈起了恋爱,这种事情放在谁的身上都是憋气又窝火,又有几个人能够忍气吞声呢?有的人会说,妻子和你离婚了,人家愿意跟谁就跟谁,这是人家的自由。这句话说得没错,离婚了双方都是自由之身,人家选择谁都是人家的权利,你无权干涉。但是同时还要考虑到一点,人的脸面问题,道理大家都清楚,都一清二楚,说着容易,做着难。自己曾经的老婆和自己曾经的好哥们走到一起,自己的亲人、邻里、周边的其他朋友怎么看自己?自己走到哪遇到熟人是不是会被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
况且最为关键的一点,自己的好朋友和自己离婚的妻子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我想这个是除了脸面问题,是导致这位男子行凶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如果在两个人婚姻持续期间,两个人根本就没有眉来眼去,怎么离婚之后两个人就迅速走到了一起呢?这明显有些说不通的,没有前面的感情铺垫,就直接互相对了眼,走到一起,鬼才相信呢?也许正是因为在二人尚未离婚之前,他们两个人就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关系,这就是朋友妻可以欺,这明显违背了我们对于朋友的传统观念,这也是引发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该男子行凶后没有离开作案现场的行动来看,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报复二人,甚至致对方于死地,结果自己已经达成,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事先预期,他知道自己即便现场跑掉,随后也会被抓,于是老老实实在现场等着警方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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