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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题主所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一般是用人单位想通过以约定较低的薪酬为核算基数来规避、降低用人单位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费等,而且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减少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实际薪酬的证据,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报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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