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首先说明一下,部分人一直对律师这个行业存在误解,认为律师帮助了犯罪分子,使有罪人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事实上,在我国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是受到限制的,甚至有些律师不会主动去取证,律师的辩护观点基本上来源于公检机关的案件卷宗。况且律师提供的证据要经过检察机关的质证、法官对证据的认定,是否有罪是由合议庭综合全案认定。笔者只能说,大部分律师都是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不排除极个别律师违反法律规定,协助当事人***,就像每个职业都可能存在犯罪的可能性,包括警察、法官、检察官、***工作人员等,不能因极个别人的行为否定整个行业。
回到正题,团伙犯罪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请律师有用吗?笔者的答复,很有必要。
首先,团伙犯罪案件由于犯罪成员较多,各个成员的隶属关系复杂,部分办案机关在处理团伙犯罪案件时,往往只注重对犯罪人员的打击,而忽略了对犯罪人员有利证据的收集。而律师在查卷卷宗时,往往会结合全案情况,分析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辩护效果。
其次,根据笔者以前经办的团伙犯罪案例,未有委托律师的团伙犯罪成员,在庭审时由于对法庭程序不熟悉或者紧张原因,对于很多对自身有利的关键问题要不没有说,要不没有说到关键点,并未有达到自行辩护对自身有利的效果,目前虽然国家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但由于律师的专业业务方向不同,辩护效果上也有所差别。
最后,侦查机关在办理团伙犯罪案件时,由于团伙犯罪涉案成员较多,对各个成员在犯罪活动的作用进行区分时,难免会出现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地位、作用的认定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员在犯罪活动中地位、作用不同,定罪量刑也会不同,这时律师的作用就是在浩瀚复杂的案件材料中寻找有利于当事人定位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很多权利和便利,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阅读案件卷宗,能非常全面的了解案情。
律师可以保障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利,比如可以杜绝遭受刑讯逼供、殴打、侮辱,以及可以避免被超期羁押的情形。
结合本身的诉讼经验,律师可以寻找到案件关键点和突破口,公安、检察院、法院阶段分别制定出不同的辩护思路,通过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努力的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律师只是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包输赢为律师法及相关职业规定所禁止。事实上,当事人如有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实事求是说,法官也不可能保输赢,只是凭事实,结合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而已。一句话,包打诉讼的输赢的律师,本身缺乏律师基本素养。这只是我个人看法,不代表大众观点。
我劝各位,再碰到这样的律师,直接走人,否则肯定上当受骗没商量。
律师同样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事人经常会早上从一个所出来,下午又进了另一家律所,反复会见律师,让律师给自己分析案件。
当事人很爱问律师:你又多大的把握?又很喜欢听律师说:你这案件交给我,保证100%赢。
如何看待官司的输赢
如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本金100万元,违约金30万元;被告聘请律师,经过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100万元,赔偿[_a***_]金15万元。那对被告来说,这个案件算输了?赢了?
再说了,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一个案件打下来总会有输赢,是不是意味着每个案件总有一个律师赢了呢?
所以,除非案件判决之前,当事人和律师先就案件输赢的标准达成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
给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案件,如何判断输赢?
1、控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主犯,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从犯。这样的变化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应该认为赢了;
2、控方指控重罪,经律师辩护后,***判决认为构成轻罪,比如控方指控构成抢劫罪,律师辩护后,***认为构成盗窃罪,当然是变化成功了;
3、控方建议量刑7-10年,经律师辩护后,***判决为5年,也当然是赢了呀。
总之,不能相信拍着胸部保证案件输赢的律师,这类律师有点像街上卖大力丸的,毕竟***不是他家开的,咋保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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