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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什么意思

  1. 为什么工伤以后单位让我去找仲裁才能赔偿?工伤以后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工伤以后单位让我去找仲裁才能赔偿?工伤以后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才会申请仲裁。

如果是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又如实申报工伤了,工伤认定后,工伤相关赔偿都是由社保支付(工伤期间工资单位照发哈)。题目所说的要仲裁才能赔偿,应该是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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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购买了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间员工申报工伤,或者用人单位认定不是工伤,故而没有申报;

3. 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也给员工申报了工伤,一般社保赔付的工伤医疗费是直接划转到员工账户,而伤残补助金是划转到单位账户。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前垫付了医疗费用(含社保没报销完,需要员工自费部分),用人单位就员工自费部分医疗费与员工发生争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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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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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员工发生了工伤,好多单位不愿负一点责任,可见这心也太黑了,主要原因有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一切赔偿均由单位负责,给员工缴过社保的,单位也怕承担工伤少部分赔偿责任,现实中工伤赔偿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可能一个工伤案子官司打完至少一两年,那么员工发生了工伤怎样维护自己权益呢,下面我简单说一下,

员工发生了工伤,单位必须要及时就近治疗,并且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怕承担相应责任,不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是和单位协商赔偿问题,也不是什么去劳动仲裁,而是员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主动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重要一条件是劳动关系,如单位否认和你有劳动关系,或者工伤员工不能证明劳动关系,那么社保部门会告诉你先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需要工伤员工自己提供,持工资卡,工资条及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证据不足,有可能仲裁会裁决出对员工不利的结果,也有可能单位不服此裁决,他们或者工伤员工都要诉讼于当地法院,如果走完一裁两审法律程序,真的需要一两年时间,用人单位好玩这样的拖延战术,俗称拖死你。

如果工伤员工能够证明其劳动关系,应在受伤一年内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真申请,如单位否认,单位要提供不是工伤的证据,社保部门认定工伤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鉴定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会根据等级给予工伤赔偿,社保会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如鉴定有伤残等级,社保还会支付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或工伤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保部门支付伤残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员工医疗期内的工资由单位支付,支付标准是原工资和***不变,工伤赔偿标准由各地区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工伤员工合法权益,但法再好需要实施好,本人认为员工一旦发生了工伤,劳动部门应建立一个绿色通道,先看伤,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由劳动部门向单位追讨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或罚金,工会,劳动部门替工伤员工打官司,我就不信那个单位敢和***对着干,绝不是让陷入困境或绝境的工伤员工和强势单位打一场不对等的工伤官司。

发生“可能是工伤”的事故,单位首先要上报社保部门,如果超过一个月不上报,劳动者可以自己上报,由社保部门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认定了属于工伤之后,可以要求单位按社保的工伤待遇支付相关费用(如照发治疗期间的工资,若没买社保则全部由单位赔偿,或者因单位不及时上报造成工伤保险不予理赔损失全由单位承担,等等)。单位均不理会的可以向人社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可继续起诉到***要求单位赔偿,两个途径都可以,若投诉不行再申请仲裁。

【所以现在第一步就是先要报告社保部门(即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

(更详细参考下面——)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_a***_]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