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青岛市城阳区***已经受理该案,并以公告形式向刘鑫送达起诉状及传票。江秋莲向新京报记者确认此次诉讼,称刘鑫拒收起诉书,***最后选择公告送达。
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拒接***传票,其目的是什么呢?
第一种是***邮寄的地址是当事人自己提供给***的送达地址,一般***会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拒收***会记录在案,和送达成功一样。
另一种情形是***会当做送达不成功,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是在《人民法院报》的***公告栏,或者***的公告栏刊登、张贴送达公告,过两个月视为送达。这样的话,拒收客观上起到了拖延时间的作用。
后边开庭审理的话,一种可能是继续不露面,那么***会缺席审判;另一种可能是本人不出庭,派代理人出庭。
至于当事人不收传票、不到庭,除了拖延点时间,对判决结果没有大的影响,缺席判决只会对缺席一方更不利而已。
该案件传票邮寄送达未成功,最终***取的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会耗费几个月时间,因为有公告期。
从公告送达这件事或许可以大胆推测或许届时开庭刘鑫也未必会出庭,因为民事案件无法强制被告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刘鑫很有可能不会站在被告席上从新成为公众的焦点。
不管刘鑫出庭与否,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判决产生影响,除非***母亲的证据无法支撑,但是也不可能,其准备了日本证据,且是经过大使馆认证的,具有效力,且在日本的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事实基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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