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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输给对方当事人

  1. 交通官司律师收费,劳动工伤官司律师免费打败诉当事人怎么办?
  2. 打官司输了,律师应该退代理费吗?
  3. 你如何看待无良律师的说法?

交通官司律师收费劳动工伤官司律师免费败诉当事人怎么办?

在有些案件当中,当事人胜败都把责任推给律师,认为律师没有尽到责任,有的甚至说“律师光收费.不干活”,这样的观点都是带有偏面性的,当事人别把责任都推给律师,应该多看看诉讼的案件证据是否能证实案件的真相,也就是证据是否过硬,使对方无懈可击,起诉事实有无法律依据,只有证据和事实充分.扎实,才是赢得诉讼的关键。


打官司输了,律师应该退代理费吗?

律师和委托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的,这个合同是以律师事务所名气签订的,是否退费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有退费条款,约定条件成熟,当然可以退。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论输赢都不予退费,委托人以官司打败为由,请求退律师费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了,即使***律师事务所法院也会驳回。

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计时收费,显然这种收费提供了一定时间服务,就应该支付一定的费用,谈不上退费;另一种是计件收费,而计件收费又分定额收费,一个案件多少钱讲死,无论输赢都必须支付律师费,此种败诉不退律师费,还有就是风险代理收费,这种律师费一般按胜诉金额的比例支付律师费,通常很高,可达标的的20%,官司结束后才支付费用,当事人只预支少量费用。所以一般不存在官司败诉就要退律师费的,每一个官司都有对立的双方,输赢始终存在,如果允许退费,多少律师得喝西北风呀。当然律师如果有重大过失甚至故意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可以要求退费,甚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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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许多案件并无客观的胜败标准,譬如一方索赔一千万,判决结果另一方应当赔偿一百万,哪方胜诉?专业的律师对案件是基于与事实关联的证据分析从而把利益最大化作为追求的方向。

案件胜负本身是伪命题。许多客户讲完自己的故事就问胜率多大,迎合这种消费心理,律师当然可以拍个胸脯,因为案件接下就发生律师费。如果律师内心分析把握不大,才不会跟客户签风险代理呢。所以别指望败诉退律师费逻辑,只有事实和证据都有很大把握前提下,律师才会迎合客户要求签风险代理,从而把律师费利益最大化。即使商业领域很成功的客户,也别指望在专业领域与专业人士较量。

这个要看你和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律师费的约定常见有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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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费和办案结果不挂钩,即无论胜诉与否,律师费都需要支付。

二、律师费与办案结果挂钩,即胜诉付费或者败诉退费。

因此,你在和律师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律师费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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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律师团队每天为大家解答各种法律咨询,欢迎交流。

道理上来说,应该退一份,可是,黑心的律师都不会退的,再说了,对于律师来说,没有一个有素质的,明知道这个官司赢不了,他仍然还代理,总之,不管输赢,代理总是赚到了,律师都是这种想法。

如何看待无良律师的说法?

法律是为民而生,应该为民所用。在当今社会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驱使不少人在道德底线上越走越远。不管律师也好法律工作者也罢本应维***律,保护人民的最大利益,然而在金钱的驱使下这种正义和道德已经在他们的脑海里逐渐丢失。

现在律师也好法律工作者也好,说他们是法律维护者,还不如说他们已经演变成能熟练使用法律的商人。利用法律武器给自己带来或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利益。道德虽然不能驾驭在法律之上,但在法律的应用上也一定不能缺少道德和正义。

在于海明事件中,我想问问那些说白衣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的律师们,你们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胁是冷静思考,怎样做是正当防卫,怎么做又是防卫过当,因为你们专业。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我们遵纪守法的老百姓,骑自己的车走自己的路,招惹谁了?飞来杀身之祸,还不能反抗,只能跑这就是法律专家支的高招?

什么[_a***_]反杀案,官方没有公布属正当防卫以前,发表支持正当防卫的专家也好,律师也好寥寥无几?公布确认于海明属正当防卫,各方专家都出来大显神通,发表义正言辞评论!你们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深懂法律的资深人士,早干什么去了?

我就一普通老百姓,当我发表评论理性分析支持于海明正当防卫的时候,所为的专家律师回复我是文盲法盲。我们就普通老百姓大字不识几个,更别说熟知法律了。老百姓茫然的时候,你们可以出来解读,真正需要的时候你们在哪里?

当官方公布定性了,又有人支持我,说出了老百姓想说的话,更有人转载说于海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看法获得全民点赞。我真搞不懂了,老百姓需要的时候无人能答,事后诸葛亮倒是不少。我就是说实话的老百姓,不为博取关注!支持请点赞评论!

犯法成本低回报高,何况他们还是熟悉法律的,诬陷别人还没有法律处罚,诬陷他人因该判重罪。替坏蛋打官司,诬陷守法公民,被差出来,坏蛋和代理律师同罪。罪行按被诬陷人,如果诬陷成功,定罪的两倍量刑。被诬陷者罪名成立定一年罪,那诬陷者和代理律师案件查清后就判两年刑。涉及经济赔偿的,也如此判,翻倍赔偿。看看那些无良律师,是否会肆意妄为。

如果刘海龙被砍倒时就没起来,于海明还会补刀吗?不会,他都准备撒手了,可是刘海龙担心于海明还会砍他,就又爬起来仓惶逃跑,于是于海明认为他还有战斗力,后面就飞过来一刀没砍着,又捡起来追杀,可见刘海龙不是被杀死的,而是跑死的。剧烈运动加速了他的血液流出,伤口撕裂,最终血尽人亡,呜呼哀哉,每个人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有所偏差,律师说的是涉嫌,最终判决还是看调查结果和法官决定,这事最终圆满结束,善良的人们看到了想要的结果,希望今后不会再有类似***发生,在国家打黑除恶,严惩罪犯的有效管理下,人们安居乐业,享受生活

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的一种制约与规范,没有了道德,法律就没有了根基,是不可避免的要垮塌的。

一个没有道德的人熟读了法律,只会将他作为一种赚钱手段。良知不在他们的考量范畴。

知识只有服务于社会,造福与人类,才会具有价值及力量。

作为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无可厚非。但是,这句话的重点是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利用自己熟知的法律条款,规避当事人不应有的夸大处罚这是职责。而对当事人所犯罪行应该承担的罪责,绝不应该钻取法律的漏洞或歪曲事实来助纣为虐。

良知和知识结合,是人生之幸。

贪念与知识结合,是一种悲哀。


首先证明我和周保民素不相识,不存在洗白的因素,关于此案我只能说,不能全怨周保民,是法律规定让他下了如此判断,这种判断在法律界大有人在,他们并不是恨人不死,而是专业的角度去看待,相信此案如果没有汹涌的公众舆论司法界人士的推动,很大可能就会是过当防卫,就此案我有我们要担心的理由,我们看警方给出的通报,第一刀是致命伤,(没有毙命),最后两刀砍在车上,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第一刀不致命呢?最后两刀没砍在车上呢?那该怎么判决?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当我们生命受到威胁时,你的反击需要拿捏准度,而不是能够尽全力去反击,因为你的反击细节也许不可能和于大哥相同,这个时候你可能面临这法律的惩罚,所以说法律如果不加以修改,我们就很难保证下一次不会被判为过当,不要为这一次的侥幸,或是大众的压力产生出来的结果而欢呼,我们正当防卫的路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