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意思就是,代理案件前期律师不收律师费,等收回来钱再收费,收回来多少钱就算多少费用。比如收回100万,那么他就收40万,一分钱没收回,他就不收费。因为这种案子风险很大,有收不回律师费的可能,所以就叫风险代理。
不过他这个收费太高了,最多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他这样收费是违规的。
这个律师不作为,说明他觉得你这个案子比较棘手,老赖的财产线索不太好找,执行难度很大,所以他就可能将你的案子束之高阁,置之不理了。
另外,执行法官都是很难联系到的,因为他们很忙!你最多可以联系到他们的助理。不过他让你去联系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既然你委托他了,就得他去做这个工作,而不是推给你。
如果你不想找这个律师代理案件了,你完全可以跟他解除委托,另寻他人!
您说的好像不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一般是前期给小头,执行回来付大头;或者是前期不付费,后期付全款。先行一次性按执行总额支付40%的费用,不就是一次收费吗?跟风险代理没啥关系!建议询问律师工作量,不一定是律师啥都没干,也可能是律师交过申请也联系过执行法官,法院执行程序问清楚,你确认无误跟***没有关系,就是律师的态度问题,可以让他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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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自愿的,法官不会威胁你,也不会因为你拒绝调解,就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你败诉!
1、调解中,原告同意,被告不同意,比较正常,也没有必要支支吾吾,法官的说法也不用担心。
只要自己事实清楚,对自己有利;证据充分,对自己有利,就不用担心法官的言辞和态度。毕竟,案件的胜诉,还是败诉,不是全凭法官的一句话,而是需要事实和证据;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
2、法官在调解中,说不同意调解的一方风险最大,也是在表达一种倾向,但不等于对方就胜诉。
小编之前代理了一个交通肇事案,法官主持调解,对方是受害人,没有请律师,对诉讼程序不熟悉,两个陪审员教他粘贴证据清单,本来1个小时可以完的,搞这些基本的东西,就花了2小时,最后审不下去,法官就说,你同意调解不,我可以告诉你,不同意调解的话,判决结果会比你的预期差。
最后,对方迫于压力调解了,但结果是他胜诉,只是最后的赔偿要求没有达到预期,少了近2/3,但这个数额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法官的话表达的更多是一种倾向,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该调解就调解,抵赖和狡辩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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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我国司法中,调解贯穿整个司法过程,以前一直强调调解率。特别是年底,由于结案率考核,很多案件不能立案,但又不能放着不管,所以经常先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来调解,那么,一般元旦过后,元月2号,***会立案。立案后,会将案件分配到业务庭,一般是***民二庭(看***内部分工),案件分给业务庭后,法官助理会将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清单,证据等文书送达被告。如果案件简单,会适用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复杂的会适用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只要送达合法,不管当事人来不来,都可以开庭。不来的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判决后,送达,等当事人是否上诉,如果没上诉,判决送达15天后生效。再等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后,去***找主审法官开一个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再写个申请执行书,申请***[_a***_]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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