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提问题是否可这样理解,即你入聘该公司时双方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公司同时也正常发了你一年工资,这应该没错。问题是以后的几年中公司不但未与你续签合同,而且还仍使用你几年,或你曾与公司提出,公司置之不理,几年后又将你辞退。
如事实正确无误的话,那么该公司具有严重犯法行为,公司给于赔偿是毫无疑问的,应未续签合同並使用你至辞退前,那就应支付你辞退前几年的双倍工资,换言之,除已付你几年来每月的工资后,应再付你一次这几年来的每月工资。你也可去企业所在地区劳动仲裁机构咨询,讨回公道。
你好,第一年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年之后没签,从没签合同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现在把你辞退了,能否拿赔偿金,要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等个人过错原因导致公司辞退你的,公司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如果公司符合裁员条件或你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回来上班等非过错原因公司辞退你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这里的工资是指你离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举个例子:你在公司工作满5年,过去一年的月平均应发工资为8000元,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辞退你,那么公司要支付给你的赔偿金为8000*5*2=80000元。
实际发的工资,比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高,就不会产生***,也超过了员工的预期,有利于留住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只要你保留全年的工资条,对你无害。如果没有工资条,在离职补偿或辞退赔偿计算时,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基数计算,可能得到的补偿或赔偿就少一点。
合同签2200元/月,奖金2300元/月,实际上这里面分两种情况。
一是合同只约定工资2200元/月,没明确约定奖金部分2300元/月,这属于固定工资加绩效。
二是合同约定基本工资2200元/月,奖金2300元/月,如果是这样,那相当于每月也是5500了,也就是工资是5500。
说到影响那就是天壤之别了。如果合同约定的是第一种,也就是合同签少了对自己收入无保障,因为如果只签2200,那么单位是可以只给你2200而已的,奖金部分是可以不给你的,毕竟口头说的不算。至于社保,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定的基数,这个一般都是按实发工资的,如果入职第一年,基数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同类岗位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定基数。
至于第二种,既然合同约定了5500,那么单位肯定也要按合同执行,这没什么好说的。
不少公司都会出现这种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面试商谈工资低的做法。我认为是基于以下几点因素:
1.公司用于避税。有一部分员工工资较高,面试的时候谈的是税后工资,按照合同金额发明账,差额部分的工资每月现金发放。以达到省个人所得税,保证税后工资不变,节约部分工资支出。如果员工谈的是税前工资的话,也可以为员工节约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税金支出。
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工资,属于明账,财务上要列入工资支出;另行签订的协议走得必然是暗账,发放方式大多是现金。公司发放现金后,以消费发票抵充就可以将这部分实际的工资支出记录到办公用品等其他账目下去,届时查账无法发现。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你的表面收入,在凭借收入计算的项目上,如缴社保时,都按照收入来确定社保基数。当你的账面收入很低时,公司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社保。而且即使社保审计也无法发现公司的手脚。
3.降低劳动风险支出。如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员工会从心理上觉得合同是自己签的,金额也是自己当时认可的,在与HR协商时,会从心里降低自己的预期,再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时,会处于劣势,相应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大大节省。
综合以上,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面试商谈工资低的做法对公司是又好处得,虽然能给员工省个人所得谁,但是实际是变相的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并且这种避税方式也是不合法的。且随着国家新[_a***_]的实施,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使用 ,个人账户月度收入一目了然,这种投机取巧的情况绝对不可取的,会给企业和个人均带来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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