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据此规定,向中国***提起离婚诉讼适用中国离婚的有关法律规定,向国外***提起离婚诉讼则适用该国的离婚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的,中国的人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
其次,如果一方希望在国内***身居国外的另一方,那么你只需要向你在国内经常居住地***提交诉讼资料就可以。
最后,随着当下经济全体一体化的发展,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跨国婚姻。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的婚姻都会是一种美满的状态,但是是也有一小部分跨国婚姻出现了水土不服。一旦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两个人的婚姻最终都面临着失败的结局。出现这种情况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关系。作为中国公民,如果选择在中国国内选择提***讼,必然是对自己极为有利的结果。至少可以免去旷日持久的送达和调查工作所带来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无谓损耗。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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