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开发公司的,更不管理合同签约事项,只能从问主的话里说下。
一般商品房都是预售证之后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即为正式的商品房合同。目前正规销售项目的正式合同为省(市)住建厅统一监制的合同翻本,此合同一式四份,统一编码,一房一合同。主管部门备案。
问主提到已拿预售房合同,若是买主已拿,则理应是正式合同,符合上述几个特征。若是开发商已拿预售房合同,则买主之前签约的则非正式合同,理论上,房地产主管及关联单位不认同此合同,仅仅作为买家与开发商之间的约定。此时开发商拿到预售证,领取主管部门的统一备案合同后,需要更换正式合同,方可用于办理银行按揭,主管部门的备案,等等。
以上仅为大概情况,至于买主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判断,或者咨询售楼部或者中介人员或主管部门等。
入住合同就是房子经过消防验收和交房验收,已经符合规定,业主已经入住的合同。房子所有权、买卖权、归属权都已经确定。
购房合同是您买卖房子,房子所有、买卖权、归属权变更的合同。这时候房子所有权、买卖权、归属权未确定。
顾名思义:购房合同就是和甲方或者开发商签订的购房的一个合同或者协议,而入住合同比较少,一般都是入住协议就是办理交房的时候和管理处签署的一个入住德凭证,也是你和管理处或者物业公司发生的一种合作关系。
商品房预约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是绝对不一样的。
一、商品房预约协议也分两种:1、具备销售条件的预约协议,只是和开发商预定了买卖关系,约定了在某一时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2 、不具备销售条件的预约协议,也是和开发商预定了买卖关系,约定了在某一时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是,这个预约协议的风险较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没有预售证是不允许销售的,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而合同法又规定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是无效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登记备案的法定合同书,只要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过住建部门备案,购房就拥有了房子的产权。
两种合同的结果和效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不一样,一个是开发商和客户签订的协议这个主要是针对客户首付款交付的时间,以及后期签订合同等方面的约束!同时也是约束开发商防止同一时间一房两卖,对客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客户和房款局签订的购房合同,这个是需要开发商去房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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