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收到啦,对方传来的离婚传票,是怎么样啊!也很高兴饲,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解脱婚姻吗,三年的婚姻己到了头,离婚不可怕,得勇敢的去面对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迎接下一段的婚姻到来吧。
01.忘掉感情
既然已经到了,对方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离婚的地步,在感情这一方面就不用再去思考了。说是忘掉感情也好,或者是不值得去生气也罢,都没有必要了,该做的事情是处理好接下来离婚的财务纠纷。如果有孩子,还要认真去讨论孩子的安排。
婚姻期间,家庭财产都是夫妻共同努力而得,既然对方已经通过民事诉讼来离婚,那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那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保驾护航。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只有通过法律,确定了是自己的,什么不是自己的,这样才算是这一场婚姻的正式结局。
03.做好未来打算
离婚后,家庭就不存在了,能做的就是过好自己未来的生活,如果在生活经济上有问题的,还要为未来的出路多加考虑。因为只有自己过好了,生活才会更好。
如果生活比较富足,那就可以考虑精神层面上的放松,如找几本书读一读,或是到外面旅游一番,暂时忘掉婚姻失败的烦恼。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
首先,收到对方的离婚诉讼的处理是如果想离婚可以准备答辩状,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写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出庭,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以下我将根据前辈们的意见和我自己的做法进行阐述:
1.接到***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2.很多当事人在接到***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3.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4.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5.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通知上***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以上观点还请酌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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