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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科学的分类有

  1. 律师的种类有哪些?
  2.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求推荐做刑事方面好的律师?
  3.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那他们是如何了解案情的?

律师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的种类有哪些?

大的而言可以分为以诉讼仲裁争议解决业务的诉讼律师,和以进行法律文件草拟与法律风险防范业务的非诉律师两类诉讼律师的使命可以概括为“解决纠纷”,而非诉律师的任务可以简而言之为“风险防范”。

刑事辩护科学的分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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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律师中,按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律师。

民事诉讼又分为婚姻、经济合同工伤劳动知识产权等等很多类。一般的诉讼律师基本上述业务都做,只有到了案源可以完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很多的时候,才会开分专业方向,如田文昌大律师是专门做刑事辩护的,袁裕来律师据说是专门做行政诉讼的。

以上属于境内诉讼,诉讼律师还有一类是跨境争议解决,主要包括境外仲裁(如斯德哥尔摩仲裁院)、海商海事、美国337条款救济及WTO争端解决(是的,WTO是靠律师打官司的而不是商务部或者外交部)。这些业务可以说是诉讼律师的***,其中如WTO争端解决,国内真正能接手应诉的恐怕不会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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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所谓的刑辩律师就是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大致包括从一开始逮捕后的取保候审法律咨询,公诉阶段的辩护、判决后的上诉,以及二审后的再审,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工作这个领域对文字的要求没那么高,但对逻辑思维要求很高,对法条要很熟悉。同时,要求有很好的与公权力(见李庄案)和舆论(见李天一案)对抗的心理素质。

非诉律师中,大致分为资本市场律师、公司部律师、银行融资部律师和专利代理律师等等。

主要是根据从事的业务领域不同来划分。资本市场业务可以分为境内IPO、境外IPO、私募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等。公司业务是最为庞杂的,包括了反垄断审查、并购、外商投资房地产融资甚至人力***与劳动业务等。银行融资部哥们儿姐们儿的工作原先是专注银行市场融资,如项目融资、次级债、银团贷款保险等,不过发展到后来与资本市场部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除了银团贷款外,我现在一直没弄懂他们我们明确的区别(囧)。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主要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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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上面反复强调过的,律师很多业务都是交叉的,至少在非诉律师领域,没有人会只懂一个领域的业务,因为那就等于什么都不懂。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求推荐做刑事方面好的律师?

排名在网上一搜一大把,可信度不高,刑事案子你可以咨询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是他们非常擅长的领域,之前做过的案子在裁判文书网上都能查到,可信度非常高,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刚考察完,案子已在办理中了,服务不错,期待好结果。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那他们是如何了解[_a***_]的?

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是最好的挽救时机。

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重大***贿赂案件不能会见外,律师在侦查阶段都可以会见当事人。一般来说,嫌疑人拘留期间,都会做笔录,这时候嫌疑人基本上会对自己所犯何罪有个基本认识,因此,律师在会见时都能够从嫌疑人那里对案件有个基本了解。而且,嫌疑人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哪些有利情况、哪些不利情况都可以通过律师对法律的讲解加以理解。所以律师对嫌疑人的会见至关重要。

而且,因为律师对案件和法律的了解,可以在侦查阶段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就有关事实和法律进行沟通,交换意见,避免侦查机关犯一些主观的错误。

这种情况下,经验和常识很重要。试举3例我办的业务。

1、桂林市某局办公室主任到某县某局挂职当副局长。被指控受贿3万元。同时被指控的还有局长,主管财务和工程结算的两个副局长。受贿金额相同。我的当事人是当时管工程审计。整个工程款为71万元。

反贪局承办人刚告诉我上述情况,我就明确表示:我的当事人没有受贿。理由是:

71万元的装修工程,利润15—18%,行贿金额12万元,就没有利润了;我的当事人将工程预算审“减”了近6万元;包工头的行贿主要是在揽业务、验收、结算和付款环节。

结果:关了一周,放了。

2、我的当事人被指控挪用资金1-5亿元,我看完起诉书和渉及的主要证据(当场),我的结论是“不是挪用,是使用”,“是用自己的钱而不是发包人的钱”。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承包人,是自筹资金承包;

3、上个月,一朋友的亲戚被指控合伙敲诈勒索5万元。我听公安办案人谈了“理由”,当天会见当事人,我的结论是:民事***是起因,(参与“找老板理论赔偿”的“谋划”)。没有参与堵路,也没有经手收钱,不能证明分到了钱(刑事部分没有参与)。推论成文报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结果:排除。

当然,妥协是有的:只要被关押时间不长,我是动员当事人放弃国家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并不享有阅卷权,只有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律师才享有阅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案卷材料……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有二。一是当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证据材料尚未收集完毕,整个案件还未形成完整卷宗,即使想给律师阅卷在客观上也无卷可阅。二是如果在侦查阶段就允许律师查阅现有材料,那么律师就会充分掌握警方的侦查情况,律师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就更容易和他串通,从而有碍侦查。

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后,所有证据都已固定,也最终形成了完整案卷,这时候让律师阅卷就合情合理了。

那么,既然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阅卷,他们怎么了解案情呢?办法总比困难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会见权,可以面见当事人和他了解案件细节。律师也可以和当事人家属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此外还能通过查阅类似案件的既往判决和最新法律规定,提前做好相应应对。
因此,越早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就能越早展开工作,从而尽最大可能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不要遇上不负责任的无良律师。

刑事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如何了解案情?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取强制措施,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只有移送***到检察院以后,才可以阅卷。那么在侦查阶段有哪些方法了解案情呢?

首先,律师也可以调取证据,在律师介入以后,可以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了解案情,甚至获得受害人同意,向受害人了解案情。律师也可以走访现场,向知情人了解案件。也可以通过侦查机关给予家属通知的法律文书在了解罪名等。所以,侦查机关怎么侦查,律师也可以在这个侦查过程中去了解案情,并向侦查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

第二,阅卷只是获取案情的一个途径之一,不能仅仅依靠阅卷来了解案情。何况,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也会遗漏一些重要证据,这都给律师发挥提供了空间,因此,律师可以通过充分介入,与侦查机关沟通来了解案情,最后也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

总之,阅卷是有效途径,但律师应该开拓思维,全方位介入,当然了,限于时间成本等,律师可以通过提高收费等方面来调节。最后也就体现在了一分价钱一分货,怎样的收费决定了怎样的服务。

律师虽然不能阅卷,但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直接和承办警察沟通。一般都是先会见犯罪嫌疑人,听一下笔录是怎么说的。再联系承办警察,听取承办意见。有的承办可以透露不少信息的,再综合这些情况递交法律意见书或者取保申请书。如果已经逮捕的话还可以和检察机关沟通,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争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