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对于这个违法行为,我们只能去社保部门进行投诉,是不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不处理不缴纳保险这个问题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除了没有缴纳保险,还存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工资或者其他一些违法行为等等,那么我们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保险这一块儿,我们只能去社保部门投诉。
如果去投诉的话,社保部门会先调查一下该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保险,如果没有缴纳的话,会督促其缴纳,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话,有可能会受到罚款等其他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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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应该去哪个部门单位进行投诉呢?如果说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那么很明显,这种情况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我们确实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我们首先应该通过面谈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如果说在面谈无果或者是工作单位明确拒绝补交的前提条件下,那么我们可以持有相关的证据,比如说你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调查这样的问题,并且结果属实的话,他会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按照限定的期限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是可以解决这样的争议的,不过有些时候可能作为企业单位无视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结果依然是我行我素,不交纳社保,如果遇到这样的现象,那么我们还可以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劳动仲裁,结果因为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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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窗口投诉,要带上本人***及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_a***_]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还可以申请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84条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对其处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于其中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以上3000以下罚款综上所述,在劳动者并非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58、84条之规定,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 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举报。社会保险机构会责令对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给予其相应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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