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公平正义的律师很受欢迎,但真正做到公平正义也是很难。有一些律师尽给当事人出歪点子、瞎帮忙,甚至教唆如何如何钻法律空子、怎样怎样去规避风险。皆因拿了人家手软、吃了人家嘴短啊。
大部分律师能够做到公证。但遇到广州律师姚厅(河南人)的话,他为了钱财可以***说谎(在法庭上)甚至不择手段的达到目的。他在广州替不少的放高利贷的老板充当律师,也不知道他赚了多少黑心钱!简直就是个流氓!我领教了!
律师是法定的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请看律师法第3条。律师力图维护的,是他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注意:所维护的是合法权益,不是非法权益。相信大多数律师,会认识到这一点。如果利益冲突的双方都有律师的话,律师也只有维护合法权益,才能发挥作用。不能同意:法官才是公平正义维护者的这个观点,因为有这样一句话大家都有共识认同的:权力的副产品就是***,缺乏监督的绝对的权力,就会带来绝对的***。某种程度上来讲:律师代表各自的当事人参与到诉讼当中,实际上是代表各自的委托人对裁判权力进行监督,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律师参与诉讼,单凭、任由裁判权力去裁判,怎么可能有公正呢?即使是现在,都有律师参与诉讼的情况下,还会产生权力干预裁判的***事情,怎么能想象:***如没有律师参与的话,就没有***产生呢?这几年爆出来的,刑事错案的纠正,不是恰恰证明了,即使有律师参与,裁判还是会出错。
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角色?勿容讳言,在相当多的人看来,律师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而一旦谈到法律,就自然地和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因而认为,律师就应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甚至有为数不少的律师本身,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上天平的图案,并信誓旦旦自己的执业理念是“追求公平正义”。这些,都是对律师这一社会角色理解上的偏差。
那么,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当然是由处于居中地位、行使裁判权的法官来维护,裁判追求的是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从而维护公平正义。因此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律师不是裁判者,因而不是正义的化身。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经常会有人质疑“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说话”?其实,律师既不是替坏人说话的、也不是替好人说话的,律师是替自己的委托人说话的。
无论是民事案件中的违约方、过错方或者侵权人,还是刑事案件中十恶不赦的被告人,都有着法律所保护的权利,比如辩护权,比如委托律师的权利。律师正是维护着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委托***益的最大化。
律师这个工作职责:不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
1、律师这个工作是收人钱财,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诉讼结果!
2、当然收当事人代理费后,为当事人服务也不能没有原则!
原则就是:不搞虚假诉讼!
不讲对自已当事不利的话!
不主动引用对当事人不利的法条!
不超越代理权限!
3、公平公正是法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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