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里面有个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刺破公司面纱”,把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抓出来,这么多钱款没了,可以查去了哪里?希望各个部门能积极主动,查资金去向,如果证明这钱没有实际用到公司,转入个人账户,可以认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直接让股东承担责任!
我感觉这事更有“气急败坏”的意味。
首先,维权的时候怎么没想着找律师,告网友倒想起找律师了?说明她一开始就知道运用法律武器,只是***的时候没用而已。照我看来,这两件事的强烈对比显示出了她对后者的重视程度,说明网友的言论对她更致命,如果事情坐实,她的结局是很惨烈的。
其次,在被曝光牵扯巨额债务纠纷之后,舆论风向几乎反转,她的名声也直线下降。可能是想维护自己那仅存的名声吧,不得已找了两名大律师,也可能是无奈之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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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都证明了,那是公司的债务,她不过是个监事,所谓监事,不过是个打工的,公司债务和人家有一毛钱关系,不过是奔驰成功转移了视线,想想哪一个公司的债务会找部门经理,财务总监,等等职员赔偿费,但是媒体却装作不懂,写的模模糊糊,制造舆论,为奔驰转移视线做出突出贡献,想想都可怕
补差价,才给房子钥匙,遇到这样的问题,说不上火,那里***的。但是要想很好的解决问题,必须静下来,想解决的办法。严格来说这是开发商违背职业道德,做生意就要用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生存的基础。讲信用,重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
解决的途径有很多种。
一,首先是搜集证据,越充分越好,并且要保留好证据。连系与你有同样遭遇购房户。必须要齐心才行。相关证明材料,有多被几份才行。找开发商讲道理。来解决问题。
二,是通过当地房管部门解决问题。
三,这应该是欺诈消费问题,或者是按经济合同纠纷,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来解决问题。
四,通过法律部门,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想信法律的力量。
五,通过***部门来解决问题。不要太多人都去,有几个把问题说明白的就可以了。
六,***热线也可以咨询一下。
对于这样的问题,由于安置房与标准的商品房还是有些不同.如果是商品房,遇到这样的事,房产法律上有3%误差的解决规定:无论面积与预定相比,多与少都有很明确的处理方案,如果开发商不遵守,那就两个字拒绝,开发商是不敢这样办的.但文中提到了安置房,还有内购与外购一说,这就得具体看当初的合同细节如何要求了.文章中提到了复式与二次施工按建筑***计算,统一收取.对于这一段协议,我并不太理解法律上面的理解与解释.这一段文字,并不能一定就代表开发商(或是说村里)有权这样做,对于买房的人来说,当初是否对于这一段条款对消费者进行了全面真实的法律解释?这是值得关注的.对于此事,我的建议是不要着急拿钥匙.而应该找这一批遇到同样问题的业主联合一起,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解决.现在社会环境下,用法来沟通问题效果更好些.对于所说的村里,或是开发商来说,他们可能比我们还着急,烫手的东西,总是要学会放下
1.遇到这种不公平的事情,可以借助新媒体,打电话给一些媒体记者,提供事情经过给他,为了搏眼球,他会写得更加精彩,制造舆论压力。不要小看舆论压力,坐在奔驰车上哭的美女,可是让整个汽车产业损失多少个亿!
2.拦马路,很多人不能接受(我也一样)。但事实表明,在我们这种五线小城市,真得很实用。在上班的路上经常碰到这种[_a***_],然后就会有相关部门出面。
3.收集房屋买卖的合同及其他有效信息,告开发商。这种方式不太适合上班族,时间较为漫长,无固定工作时间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可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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