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了,说明两人在很多事情上已难统一了。现在就想到两人的房产要让两人的孩子继承,也太远了点。当然你的那一份,你现在就可作决定,或立馬赠与子女,或立馬留下遗嘱,只要离婚了,你那部分财产都由你作主。至于你丈夫那部分得由你丈夫决定。如他和你的心愿一样,那么他也可和你一样立马赠与,或立馬留下遗嘱,若他内心没有此意,他完全可以不处分自己的财产,即使他也许还和你一齐写了离婚协议,共同表明日后房子由子女所有,但只要没有实际交付,不影响他在若干年后更改主意或撤销原来含有遗嘱内容的协议。
理解你这当妈妈的心情,自己将离婚了,以后自己的生活还没着落,还在为孩子将来着想考虑,真是一个好妈妈。
你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你们俩将要离婚,你想让你们的孩子全权继承房产,不让再婚妻子子女争夺房产。这事能办,@一路风景美 给你说说怎么办?
1.房产是你丈夫的,由你丈夫支配。房子在你丈夫名下,权属归你丈夫,房子将来给谁,由你丈夫说了算,所以,想把房子将来给你们的孩子,得做丈夫的工作,经丈夫同意。
2.立遗嘱,把房子给你们的孩子。只要你丈夫同意,让你丈夫写一份遗嘱,内容就是将来房产全由你们的孩子继承,有无利益关系的两个人在场签字证明即可。有了遗嘱,房子就会优先按遗嘱执行,将来给了你们的孩子。
3.签协议,将房子给了你们的孩子。你们协议离婚时,让丈夫声明,房子将来归你们的孩子全权所有。这就是丈夫把房子赠与给了孩子。就不会按法定继承执行了。
按上述方法其中之一,房子将来全归你们的孩子。若没有***取办法,顺其自然,你丈夫的房子,将来会有你们孩子、再婚妻子、丈夫的父母继承平分。再婚孩子只能继承再婚妻子的部分,他们无权继承你丈夫的房子。
但愿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祝浏览阅读的人开心!
首先来说,这个房子只要在你丈夫名下,那么未来的继承一定由你丈夫说了算了,现在的任何协议到时候恐怕都很难有别的纷争。
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把房子争取去过来,不知道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虽然在你丈夫名下,但是只要证明你有还房贷,还是可以分割的,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一定有你一半的权利。当然这是在你们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果有第三者介入或者证明对方有家暴等,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会偏重受伤害的一方。
当然你们还有孩子,孩子现在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孩子要归谁抚养,如果是你抚养,那么你就可以要求你丈夫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就没有办法要求抚养费了。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证明你在婚姻中是受伤害的一方,同时孩子还未成年,你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求你丈夫一次性付清抚养费,这样算下来,房子一大部分都归你和孩子,然后你给你丈夫补偿剩余的房屋价值,把孩子过户到你孩子名下,这样房子未来一定是你孩子的。
当然如果离婚后孩子归你丈夫,那么我建议你还是分割财产,当时候让你丈夫补现金给你,你给孩子存起来不就行了,未来总会用得着。至于房产,无论未来如何你孩子永远是第一继承人,所以还是不要想那么久远。
你既然这么疼爱自己的孩子,那你就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你们离婚有时候也要为孩子考虑,别太让孩子难堪,你们未来虽然不是夫妻了,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你们还是他的父母,如果说离婚闹的太难堪,孩子心理怎么想。
有多大能力,就给孩子多大的照拂。
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考虑。
第一,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那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和子女。
第二,房子是婚后财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看清了,不论是哪种情况,子女都没有百分之百的继承权。
当然,中国的国情是夫妻双方百年后财产会全部留给子女,父母一般不会来争夺这份财产。在法律的框架内,你们的子女是无法得到这个房子的全部的。
我个人建议,如果离婚后,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得到前夫名下房屋全部的所有权,不妨跟前夫好好商议,在离婚协议上下下功夫,但是也无法保证百年后的最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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