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了当事人拒绝签收判决书的权利义务,但拒签收并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
根据最高法院邮寄送达的规定,当事人拒绝在邮政袋上签字收取,由邮政人员注明“拒收”——视为送达。拒收的含义,有“已经到了,但不要”的意思,司法文书并不是不要就没有效力的问题。不收,照样生效!
当场送达***判决书的话,由送达人直接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注明拒收,照样生效。
二、律师不享有代理案件当事人拒绝签收判决书的权利
律师制度,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利用其专业知识,由其代理并配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完成诉讼程序的法律制度。所以律师不能跟当事人一样,“不要”判决书。律师如果当场拒签字或拒绝在邮政袋上签署邮寄给自己的***判决书,会被罚款,则会被律师协会处理。
三、一个好律师不会拒收判决书
无论该判决书的结果如何对自己代理的一方不利,都得签收判决书。
越是不利,更得签收。否则,你没有判决书,上诉都没有办法上!
站在委托人的角度说,聘请代理律师的缘由:一是自己不懂法律规定。二是自己没有时间跑***。正常情况下,代理律师不签收判决书,就得当事人亲自前往***签收,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肯定地说,代理律师有错。
如果是当事人根据庭审效果判断自己会败诉而拒绝签收判决书、并且要求代理律师拒收判决书。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通知代理律师去签收判决书而遭代理律师拒绝,此时代理律师的拒绝签收判决书就不能以对错来衡量,这样的拒收只能显示律师缺乏法律常识。
回答了
依我之见,一般情况下,代理律师应当签收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只是个程序,不是实体权利。不签收不妥。
由于问题没有详细描述,代理律师为什么不签收?无法判断。只能按常理谈看法。
签收法律文书是代理律师的一般代理权限,律师不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就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而言,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我们判断律师代理的权限,不是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名称判断,而是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判断。就上述两类诉讼权利,实体权利需要单独由委托人单独、逐项授权;诉讼权利即使没有单独授权,律师也取得该项权利,一般认为,代理律师签收法律文书就是诉讼程序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但与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权利不受影响。
律师不签收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人民***在定期宣判时,律师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也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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