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刚签完劳动合同,应该是在试用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第三款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可以离职。
不仅如此,在用人单位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甚至可以随时离职。比如说,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个人权益的、单位乘人之危逼迫劳动者签订或者变更违背个人真实意愿的劳动合同的等等,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可以直接炒老板鱿鱼。
需要注意的是,即时离职,一般只限于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是过错方的时候。其他情况下,离职的方法有两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属于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叫约定解除,就是你和单位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好出现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了。这样的约定条款一定是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否则同样无效。
想要离职的这位亲,还有一个情况要提请你注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行离职,不仅要赔偿由此为用人单位带来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刚刚签完劳动合同,就想离职的人,难道你在签合同之前喝醉了吗?出尔反尔的人,必定会被职场所鄙弃。
你觉得呢亲?
递交了辞职报告,说明你本人已经决定离职了。这个时候,你就是要做好离职前的工作移交,待手头工作都移交清楚,经公司认可后就可以结算工资离开了。
当然,也有的情况是,辞职人递交了辞职报告就马上走人,这样难免就会引起一些矛盾和纠纷,导致未结工资被卡的情况。
作为提出了离职的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公司人力***部门对入职和离职都有一套流程和明文规定,离职人员按照公司的离职流程走完就没有什么了,未结工资也会按照离职流程和规定发给你的。
主管叫你离职,你就递交了辞职报告,我不清楚你的意思,难道是与主管闹了矛盾后,主管要你辞职吗?
作为主管,也没有这个权力叫你辞职,如果是你的问题,也是按照公司规定劝退或者辞退。这个情形还必须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有依据才能执行。否则,是无理由无故辞退一个员工的。
除非你内心也有了想辞职走人的意愿,那么当主管向你提出来劝退时,你就借此机会提出来辞职。
主管与一位老员工因工作上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双方都在气头上,这位老员工争执当场就提出辞职,主管马上跟上回复他:“你辞职就辞职!”
结果,这位员工真的马上就写好了辞职报告拿给主管签字,主管此时冷静了下来,没有给他签字。
大家都劝说这位老员工,可是他却口口声声地声称说是主管叫他辞职。
正常的做法是,呈交辞职报告后30天才算正式离职,不用再上班。
当然,也有个别情况当天就能走的,这个要看每间公司离职规定、或者每个职位的业务内容不同而定。
建议还是要先跟公司沟通好,即使是被辞退,也是有资格了解这些具体情况的。
还有一定要预留证据,你上到哪天才离开公司的证明,像打卡记录、操作电脑的纪录等等,这些可以拍照留证的。
这样到时候如果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拿这些证据去劳动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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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想来您也是坐办公室的,应该具备相关法律知识。首先这事办的就糊涂,主管叫你辞职,如果他代表公司就说明公司单方面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按规定付给你相应补偿就可以办其他手续了,何必让你写辞呈呢?既然写了辞呈,可以理解为你主动辞职,这不仅得不到补偿,连失业保险金也无法享受。再说公司要裁人,也应该提前一段时间通知才可以的。至于你[_a***_]还需上班,那应该说没正式办离职手续之前还是要上班的。到你递交辞呈30天后,不管公司有无答复,你离开就完全合法了。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要看你是主动提的离职还是被动裁员离职。如果你是主动要离职,在工作交接清楚或者公司允许不来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去上班了,工资按照你离职的日期一般会在下次发工资的时候给你结算。如果你是被裁员,一定不要随便走,要跟公司谈妥赔偿事宜,一般赔偿标准是N+1,N就是你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算0.5,满半年不满1年算1,比如你工资10000块,你工作了1年8个月,N就是2,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2+1,就是3个月的工资,而且这部分赔偿是不用缴税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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