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目前已经向台北***申请离婚,而不是与汪小菲协议离婚,很多人觉得大S做得太狠,没有考虑给对方留面子,对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正如常言所说:事从两来,莫怪一方!作为外人,大家还是尊重当事人的决定,不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为好!
的确,无论是在内地还是台湾,离婚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我认为大S之所以要选择诉讼离婚,无外乎有如下几种原因:
一、双方情早已不在,想彻底做一个了断,不想以后再有纠缠,所以,选择由***来判决离婚。
二、来自亲友的阻力巨大,让***判决,亲友的压力难以左右离婚的结果。记得半年前,大S自己宣称离婚,一时引爆网络,但很快,她的母亲和好友,还有男方的家人,迅速辟谣,向外界称两人没有离婚,也不会离婚,大S只是一时生气,情绪已经好转……可以想见,来自亲友的压力有多大!
三、汪小菲的极力挽留。在两人的这场情感风波中,很多人都指责大S作、矫情,同情汪小菲的更多,也看得出,汪小菲也在极力挽回自己的婚姻,半年前对妻子突称离婚,他开始一头雾水,后来又是忙于辟谣,又是赶到妻子身边,向外界秀恩爱,总之,为挽救婚姻作很多努力。客观地说,即使在内地,他们这种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一般也得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他们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我认为正如常言所说:事从两来,莫怪一方!作为外人,我觉得大家还是尊重当事人的决定,不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为好!
里面的一个男的离婚的时候为了公平公正,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分成了两半,茶几用锯子锯成了两半,空调都也都分割成了两半,微波炉,热水器,桌子,电视机……
而且还是拿着尺子测量的标准,结果起诉离婚的女方委托律师来告诉这个在家分割财产的男的说:“我委托人说财产决定放弃”,然后看了看屋里的所有东西又说:“抱歉,这么晚通知你。”
男的看了看律师估计有点懵,开始扯歪理。这让我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这是两个人的婚姻过到了什么地步,才要如此去分割财产啊。幸好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是不是也得分成两半啊,所以还是走法律比较稳妥了。
明星和商人的离婚一般都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走法律程序最为恰当稳妥,据台湾媒体报道,大S名下有6亿元的豪宅,汪小菲名下的“S Hotel”也有3.5亿,还有其他的一些资产问题,以及子女的问题。
这些由法律去裁决,当事人也能轻松一些,少了一些个人的情感因素,反而更容易好聚好散,并且大S说过以后和汪小菲会是好朋友,会一起抚养孩子,而且还说汪小菲也不老,又有潜力,找到更好的女友,会祝福他,可见他们还说和平分手的,没有***,没有难看,挺好。
说明两个人不是意见统一,一方不愿意离,也不愿意分家产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他们两个人的财富不像咱们普通老百姓,三两下就掰扯清楚了,女方公开的6个亿,男方据说是3.5亿,该怎么分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呢?上***呗
凡是和平解决不了的就只能诉诸于法律,法律面前***平等,就算大S再怎么强势也不会让汪小菲净身出户吧?这样显得自己更大度。
首先应该是孩子问题。大S知道汪小菲肯定争夺孩子抚养权啊。
其次还有房产问题。大S六个亿,汪小菲3.5个亿。
大家是和平分开但是涉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得需要法律了。
而且整个过程里,大S做事情真的好绝,谁劝也不好用。
作为明星,好多离婚的都不肯公开,私下里和平协议离婚,不得已的时候才公开或者被曝光才承认,而他们俩,不肯和平协议离婚,而是***离婚。无外乎几个原因
一个要离婚,一个不愿意;
夫妻有一方坚持离婚,另外一方不舍得或者说其他原因不配合。
就房产,财务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一个明星一个商人,都不差钱不差房子,经济分割自然很谨慎,都要离婚了,除了给孩子花的,肯定各顾各。
孩子扶养问题谈不妥;
儿女双全,离婚后一个北京一个台湾,孩子归谁扶养?一人一个或者俩都给谁一个,都是问题。都爱孩子的肯定不愿意放手,谈不妥就***。
离婚后打算回归娱乐圈搞事业,提升一下曝光率和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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