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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

  1. 巢湖市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你怎么看?
  2. 某些特别著名的凶杀案,即使凶手都承认自己杀了人,为什么还有律师给他辩护呢?
  3. 法院派两位律师为自己辩护是罪刑大吗?

巢湖市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你怎么看?

从2018年1月开始,巢湖法院对所有刑事案件实行律师辩护全覆盖。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律师提供辩护前,***将依法通知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月22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法庭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玉萍律师于开庭前会见被告人,为被告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这是巢湖市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来开庭并判决的“第一案”。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司法保障的重大进步,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某些特别著名的凶杀案,即使凶手都承认自己杀了人,为什么还有律师给他辩护呢?

这是被告人拥有的法定权利,谁都不能剥夺。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不仅可以自行辩护,而且有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应予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自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也要告知他这项权利;到了审判阶段,***也是受理案件3日内,要告知这项权利。公、检、法三部门不是“可以”而是“应当”告知,不告知即程序违法。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执行好坏,不仅反映我国法律制度体系是否完善,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程度。

著名的凶杀案,为什么会有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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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案,不管它著不著名,一定会有律师为凶手辩护的,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刑诉法》34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也就是说,凶杀案,一定会有律师为其辩护,不管是自己委托的还是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其目的,就是通过辩护律师的有效参与和介入,保证案件实体及审理程序的公正性、保障判决的客观公正性。

给“坏人进行辩护的人,不能主观臆断他就是坏人。

现实社会里,不排除个别辩护律师为了私利,通过伪造证据、贿赂办案人员为“坏人”极尽开脱,这样的人必须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纵观为“杀人犯”做辩护的律师队伍主流来看,都还是依照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客观、公正进行辩护的。“杀人犯”也是人,他做的“恶”要严惩,但他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也要给予他,比如说投案自首、坦白悔罪、积极赔偿等从轻的情节,以及作案动机、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等细节,都需要辩护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实事求是向法庭阐明,给予被告人公正的判决。另外,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适时介入,也会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给办案机关“提个醒儿”,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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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说一个曾经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件,在这起案件里所有人知道人是他们杀的,他们自己也承认***了,但律师还是坚持给他们做无罪辩护,而最终***也确实做出了无罪判决,简直可以媲美[_a***_]的辛普森杀妻案了。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在四川某村子里,一个老头总是看不惯他的儿媳妇,动辄对她破口大骂,甚至拳打脚踢。短时间内儿媳妇还能忍气吞声,时间一长就不堪忍受了。

一天晚上她和丈夫说:“你老汉儿经常打骂我,我实在受不了了,你要是不想个法子我就只有离开了。”她丈夫其实也对父亲殴打妻子行为颇为不满,只是碍于他是自己父亲才没有发作。如今听老婆要离家出走了,就一狠心和老婆商量道干脆把老头给干掉好了。最终两人一拍即合,随即开始着手事实。

当晚,他们偷偷来到老头房间,发现老头睡得很死,丈夫就手起刀落朝他头上砍去,一时间血流如注溅得满墙都是。把老头砍死以后,夫妻俩把他尸体装在一个布袋子里用绳子扎紧,然后抹黑抬到村口的鱼塘边上,趁着没人扔了下去。

第二天渔夫在鱼塘打鱼,远远看见那个袋子,他估计着里面怕是人的尸首,一时吓得赶紧逃走。离奇的是,不知怎么回事那个袋子突然就从鱼塘里不翼而飞了,直到现在都还是个未解之谜。

案发以后,夫妻俩的心理防线很差,很快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最终被检察院以“故意***罪”依法提起公诉。此时检方的证据有三个:夫妻俩的供述、墙上的血迹和渔夫的证人证言。但这三个证据都被律师给一一反驳了,律师反问道有血迹就一定说明人死了吗?渔夫只是远远看见一个袋子,谁能证明里边一定是老头尸体?至于夫妻俩的供述也许他们以为老头死了其实老头没死呢?现在老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许是外出打工了也说不定。

由于老头尸体确实不翼而飞了,再加上律师这么一通辩护,最终***只能做出无罪判决。

刑法***用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查机关和辩护方的设置,最终目的是通过控辩双方举证、辩论查清楚案件事实,在法律适用和量刑上相互制约。刑辩律师的作用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遭受与其犯罪行为过重的刑事处罚,实现相对的公平公正。

***派两位律师为自己辩护是罪刑大吗?

这样说吧,如果你不想要辩护,***还非得给你派律师辩护,要么你是未成年或者精神病,或者是缺席审判,从你能来提问,看来不属于这些情况,那剩下的只有可能被判处***或***(包括死缓)的情况了。

【每日***观点】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都会函告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因此并不能说明罪行大。

“***派律师”,这是普通人对法律程序的误解。原则上***是无权直接指派律师的,但是***可以通过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指派具体的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这种层层推进的方式。

目前在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基于此最高人民***与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办法,开展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辩护全面进行覆盖试点的工作。

因此大部分刑事案件,只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都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1-2名律师参与辩护。

刑事案件在开庭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委托1-2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庭审,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没有委托律师的,***应该通知援助机构为其提供律师。

而根据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庭时可以是可以委托1-2名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因此援助机构在指派律师时完全可以要求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指派1-2名律师参加庭审活动

律师并非由***直接指派,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目前已经基本实现辩护律师全覆盖,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都应当为其提供律师辩护。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肯定会通知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律师。

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以后,会通知律师事务所指派1-2名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以后,会安排具体的律师参与案件的处理,律师的数量可以为1-2名。

通常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指派法律援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他网友已经说过。但是各地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我们这里就是刑事辩护全面覆盖的试点,所有刑事案件都要有辩护人,自己家没有请律师的,都指派了援助律师。

这个肯定不是的。

最高***在全国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就算一些犯罪嫌疑人没有钱,或者家属没有聘请律师,那么***也会委派法律援助的律师给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业务

按照法律规定,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1-2名辩护律师,现在甚至***都允许辩护律师的助理出庭帮助辩护律师记录庭审情况。

之所以***委派2名辩护律师,也许是一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当然也可能是2名执业律师,但不太可能是2名资深律师。

法律援助的律师大都是进入律师行业时间不长的律师,他们平时案件不多,需要通过法律援助案件积累经验,适应庭审程序和气氛。

所以,***委派2名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大小无关,其实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后,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交流一下,基本上知道自己的罪行大小,甚至能猜出大概会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