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并未旷工,老板却用旷工的理由辞退我,合法吗?你怎么看?
根据字面上的意思肯定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补偿基本是没有问题的。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你无法就是不想进行补偿,建议题主申请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按违约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按一年一年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的2倍)。
但是正常来说这样的问题没什么好问的,大胆的猜测一下,题主可能是请***了,但是领导没有批准,所以以旷工来记录了。
建议整理一下手头的证据,先跟领导沟通,如果沟通未果,那就建议走法律程序,申请劳动仲裁,题主说的比较含糊,实在很难判断孰是孰非,还是先沟通吧,沟通没有结果的话,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
你好,首先你要确认一下,你有没有旷工,一般旷工是指在正常的工作日不请***或请***未批准的缺勤行为。然后再确认一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有条款说明以旷工***的行为可以开除的,那是可以开除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确认你没有旷工,那么老板开除你,肯定不合法的,肯定要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确实存在旷工行为,而行为本身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如果没有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应该给你相应的赔偿。总之要看你是否有旷工行为。可以和公司先协商处理,不能协商的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在会留底。建议协商处理!
据题意分析,你没说出究竟为啥缺勤的原因,怎样来证明你的缺勤是不属旷工,又如何来说明老板对你以旷工之名给予辞退是否合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己见,虽目前有劳动法规,但在私企里老板是强者,你是弱者,就凭题中的话,旁人也说不清,只有去权威机构才能分清事例的对错,而且你如对的话,还会为你说话且管用,建议你去地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明辩事非。
如果题主的描述准确,老板以旷工的理由辞退你是不合法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如果老板是以“旷工”的理由辞退你,公司要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公司要有关于旷工处理的制度如【考勤管理制度】,并在【考勤管理制度】中有对旷工情况的规定:什么样的旷工情况算严重违反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不能以旷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其次,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要在公司公告栏公示过、要员工进行培训告知才算有效,否则无效!
另外,如果以上两条具备,公司以旷工违反该制度为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时,也应该提供你旷工的证据:打卡记录,无证据也是违法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文凭、***证件、***经历等;】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你无法就是不想进行补偿,建议题主申请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按违约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按一年一年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的2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若需帮助,可关注+私信!
企业辞退员工并且构成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可以不支付赔偿金,但必须要对构成违反相关规定的"规定”、“相关痕迹”提供相关证据。
旷工辞退且不予补偿必须包含以下3个达成条件:
1、企业有相关旷工的辞退管理规定。
2、该管理规定对员工开展过培训,并且员工本人有签字确认或其他形式确认接受并认可该培训内容。
3、员工实际却是发生旷工,达到了辞退的条件。
以上三点缺一不可,都不能构成无偿辞退。并且如果企业真的拿出证据,比如出勤记录、考勤记录证明员工缺勤,如果员工本人能够提出自己相关的出勤记录,如出勤照片、视频、出勤人相关会议签名记录、人证等,一般情况下旷工也不会构成事实的。
不能胜任辞退且不予补偿必须包含以下3个达成条件:
1、员工确实被证明,能够达不到[_a***_]要求。一般情况是以绩效不达标来认证,或者工作严重失职。
2、绩效不达标中的绩效结果评价需要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而工作严重失职情况的,需要有严重失职的证据、证人、相关资料,同时需要有失职带来严重后果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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